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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不限量”?骗你没商量!

贵港日报 2018-08-06 11:15 大字

魏文彪

主持人语:今年6月初,工信部曾发文要求基础电信企业规范“不限量”套餐宣传行为。工信部表示,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当前“不限量”套餐宣传中存在的问题,不得夸大宣传,对于限制条款要标示醒目;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营销宣传时

要做到真实、准确,实行明码标价,不得片面夸大或混淆优惠幅度,确保用户明明白白消费。湖南省工商局认定三大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为虚假广告,是对工信部相关要求的积极回应,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值得点赞。

据媒体报道,8月2日,湖南省工商局对湖南电信、湖南移动、湖南联通进行行政约谈,认定三大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消费误导,属于虚假广告,要求三大运营商必须立即停止发布“流量不限量”广告,扎实进行整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用户对于流量的需求日益增长。在这种背景下,三大运营商为了促销,发布“流量不限量”广告,吸引消费者购买相关“流量不限量”产品。而实际情况却是,当“流量不限量”消费者的流量使用达到一定的量后,流量就会被降速,甚至使用的量也会遭到限制,既“限速”又“限量”。而运营商在“流量不限量”广告中,对此却不予明示,从而对消费者造成严重的误导。

中国电信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网络容量是有限的,在满足用户正常流量需求的前提下,对超大流量用户采取限速,属于国际惯例。电信行业专家也指出,一个基站能支持的连接数有限,目前的移动通信网络能力还没有办法支持不限流量。也就是说,“流量不限量”根本就属于不存在的东西。既然如此,三大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纯属虚假广告。

而像湖南省工商局这样对湖南电信、湖南移动、湖南联通进行行政约谈,认定三大运营商发布的“流量不限量”广告属于虚假广告,要求三大运营商立即停止发布“流量不限量”广告,扎实进行整改,如此严格监管,不仅有利于维护电信消费领域消费者的权益,而且亦能对其他领域商家行为形成威慑,减少包括发布虚假广告在内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出现,令各领域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更为切实的维护。

然而,并不是所有地方的行业监管部门都能对商家尤其对央企经营行为严格监管,从而导致包括一些央企在内的部分商家肆无忌惮地发布虚假广告,乃至实施消费欺诈行为,损害消费者的权益。人们期待各地各行业监管部门都能切实履责、积极作为,对发布虚假广告,实施消费欺诈的各类商家采取措施,进行约谈,依法惩处,以更为有效地遏制包括发布虚假广告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出现,在更大程度上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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