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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保健品欺诈“风暴”亟待成常态

黄海晨报 2018-08-06 06:18 大字

头条评论

樊大彧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制定完善新型健康服务监管政策,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养老、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完善投诉和维权机制。(据新华社)

保健品营销市场广阔,不算医疗保健器械,仅保健食品每年产值就达数千亿元,而保健品也是健康产业中最混乱的行业之一。近年来,老年人保健产品营销活动在各地屡见不鲜,其中不乏精心布置的消费陷阱,甚至是十分狠毒的骗局。一次“体检赠送”、一些小恩小惠的礼品,所谓的“温情”骗走了老人们省吃俭用得来的几万、几十万元甚至全部积蓄。高价购得的“医疗器械”、包治百病的各种胶囊摆满房间,老人受骗后有的终日以泪洗面,有的因对方跑路而陷入维权困局,有的甚至在绝望中含恨离世。

保健品乱象已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去年9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工商总局等9部门召开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随后多部门联手开展了一次时间跨度最长、涉及范围最广的专项行动,全国多地掀起整治风暴,一些问题严重地区重拳打击取得一定成效。然而据报道,整治风暴过后,各地仍不乏顶风作案者继续从事保健品欺诈活动。

如何防止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不法行为反弹?如何彻底斩断伸向老年人的黑手?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根据《指导意见》,我国将建立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伴随我国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的建立和综合监管的常态化,不仅老百姓吃药看病将获得更多安全保障,加强健康产业监管也将具有更强有力的保障。为了加强保障落实,除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税务、市场监管、银行保险监管等部门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职责。《指导意见》要求各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厘清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一旦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各部门都要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合监管制度的出台,将改变以往政出多门与问责真空同在、权力分散与部门利益丛生的局面。届时,在有关监管制度协调下,对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不法行为的整治风暴,有望演变为长期化、机制化的监管常态。这不仅是对百姓家庭财产安全的切实保护,也将是人民健康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工作取得的重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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