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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

安庆日报 2018-07-30 09:02 大字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切实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革命文物凝结着中国共产党的光荣历史,展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英勇奋斗的壮丽篇章,(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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