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法眼观察
陈玉萍
法谚云:“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对于法院而言很重要。笔者认为,法院可以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加强内部“可视化”管理和扩大司法宣传影响力3个方面的措施,使正义的实现“看得见”。
一是要强化司法公开,让司法过程看得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公开是促进公正实现最有效的途径。近年来,各级法院采取了一系列司法公开的措施,加大了司法公开的力度:公开的内容从审判公开拓展到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各个方面;公开对象从只向当事人公开拓展到面向全社会公开;公开范围从结果公开拓展到依据、程序、流程、结果的全面公开;公开平台包括了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网、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等。到目前为止,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公布了数千万份裁判文书供公众查阅。公开形式进一步创新,各级法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开通法院公众微信号、举行法院“公众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等渠道公开审判信息,促进司法更加公开透明。只要坚持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改革和创新司法公开制度,让公众对法院工作有更深的理解和接受,司法公信力将进一步提升。
二是要让法院管理“可视化”,让权力运行看得见。随着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不断增长,案件数量激增,对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院的管理必须实现“可视化”,才能实现高效和可持续运行,即让管理者更有效掌握组织信息,实现管理的透明化与可视化,使组织运转更加直观、内部信息更加透明可视。通过各项数据的集中和数据分析,逐步实现问题可视化、数据可视化、流程可视化、绩效管理可视化等等。让法院所有的审判执行行为和法院各项工作纳入可视化管理中,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客观的评价,必将为公开、公平、公正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三是要扩大司法宣传的影响力,让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审判工作不仅“看得见”,并且“看得懂”。法院宣传工作的任务是讲好法院和法官的故事,不仅要坚持宣传法院的日常工作动态,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了解法官,从而正确理解司法工作,更要注重案例宣传,多向公众持续发布关乎民生、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释法,让人民群众从案例中学法、知法、懂法。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争议大的案件,法院更应主动及时向社会大众公开案件审理情况、裁判结果,开展重点宣传并即时对裁判理由进行权威解读、释法说理,以澄清舆论中的错误认识、消除误解,引导群众理性维权、正确理解法律的要义和裁判内容。
总之,司法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只有内外兼顾,才能担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任,实现“看得见”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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