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由无期减为有期徒刑22年
日前,北京高院作出裁定,于2013年11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吉林省委原常委、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因认罪悔罪、3次获得奖励,被减为有期徒刑22年。此人的刑期到2040年6月底止,到时他已经是93岁。
出生于1947年3月的田学仁是辽宁人,长期在吉林工作,2011年11月,中纪委发布消息称,田学仁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半年后,他被双开。2013年11月,北京一中院对田学仁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后查明:1995年至2011年间,田学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贷款、承揽业务、晋升职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的徐为民等10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1919万余元。
今年1月9日,秦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报送北京高院审理。1月23日,北京高院立案并公示,2月6日下午,在秦城监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之所以建议对田学仁减刑,秦城监狱的理由是:他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教育活动,按时完成劳动任务,曾获监狱奖励。
最终,该院于6月29日作出裁定,将田学仁无期徒刑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22年(自2018年6月29日起至2040年6月28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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