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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向雄安新区农田倾倒废水:当地家族企业所为 还阻挠执法

雄安发布 2018-07-15 10:47 大字
红榜

利剑治污 多部门联合3小时破获罐车向农田倾倒危废案

7月11日14:30左右,新区环境执法百日会战攻坚行动三县互查组第一小组,在雄县(代管)七间房乡西大坞村排查企业时,发现一辆改装罐车正向农田倾倒废水,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当事人停止排放,并顺藤摸瓜查出背后“散乱污”企业,整个案件仅用3小时便查办完毕。

罐车正在向农田内倾倒危险废液。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供图

罐车司机称,一家名为“裕兴玻璃纤维厂”的企业临时雇佣他,抽取厂内废液后倾倒至此地。在该司机的带领下,互查组第一小组、雄县环保局、七间房乡政府及派出所相关执法人员迅速赶赴涉案企业。经现场调查,裕兴玻璃纤维厂是一家当地家族企业,位于七间房乡西大坞开发区,占地约7亩,建有铂金锅78套、捻线机11台。该厂拉丝工艺使用的“浸润剂”可循环使用,但更新清理出的废液(含废渣)为危险废物,应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经采样检测对比证明,罐车所倾倒液体就是“浸润剂”废液,该厂涉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刑事犯罪。此外,该厂生产设备老旧,厂区“跑冒滴漏”严重,生活污水经厂区雨水管网直接排入周边坑塘。

执法人员现场取样。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供图

在现场取证过程中,涉案企业现场负责人以“负责人不在”“办公室门打不开”等为由,拒绝提供相关手续,阻挠执法。犯罪嫌疑人还通过电话进行串供,混淆是非,抵抗调查。

在此情况下,执法人员立即向七间房乡环保所求证企业环保手续是否齐全。经确认,该厂只有任丘市环保局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备案手续,未发放排污许可证,属“散乱污”企业。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厂采取了强制断电措施,还调取了厂区监控录像进行取证。此后,公安部门将罐车司机和企业现场负责人带回派出所,并采用隔离询问、环保与公安轮换询问方式进行取证。

当日17:30,在确凿证据面前,罐车司机指认了真实的废液抽取点,企业现场负责人也承认了非法倾倒“浸润剂”废液的事实。至此,这起罐车向农田倾倒危险废物案,仅用3小时便查办完毕。

次日凌晨1:00,雄县环保局连夜立案,并将组卷移交任丘市公安局。任丘市公安局对罐车司机和企业现场负责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并进一步采集证据,对该企业涉嫌“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刑事犯罪立案侦办。

据了解,该案件是雄安新区环境执法百日会战攻坚行动开展以来,查办的第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的刑事案件。

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该案件由多部门联合交叉执法,查办迅速,体现了新区及三县生态环境治理的决心,对隐藏的污染企业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我们将在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守生态红线不放松,把雄安新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真真正正落到实处。”

黑榜

冀震建筑公司露天喷漆作业被处罚

施工现场图片。容城县环保局供图

2018年5月16日,河北冀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容城县奥威路中石油141加油站改造施工时,容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常规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露天喷漆作业,属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作业,并进行了相应处理。

据了解,施工现场西侧和东侧几米范围内便是商户,该公司在喷漆作业时未设置任何防护设施,容易造成空气污染,对周围商户和居民造成健康危害。该公司露天喷漆作业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从事露天喷漆、喷涂、喷砂、制作玻璃钢以及其他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的规定。

施工现场及相关喷漆设备。容城县环保局供图

处理情况

?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停工,并现场制作了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拍照取证。

?执法人员填写了立案审批表,经容城县环保局批准后正式立案,成立案件调查小组对该案件进行调查。

?经核查裁量,该公司行为影响范围不大,违法情节较轻,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5000元。

为白洋淀环境治理加油点zan!

主办: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运营:河北日报报业集团

监制:李长斗

来源:中国雄安官网

编辑:贾东亮、刘思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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