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高氧水”戳中监管软肋
□付彪
7月11日,针对网爆青海湟源小高陵地区高价出售“高氧水”(亦称为“富氧水”)一事,西宁市旅游局质量监督处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已就此向湟源县政府下发过专项整治督办通知。但该通知下发后不久,高价出售“高氧水”的事件再次出现。10日晚,网爆郑州的祝先生到青海旅游,当大巴车到达湟源县休息时,几个身穿白大褂的人便上车以每瓶150元的价格叫卖“高氧水”,并声称可以预防高原反应。有游客搜索后发现同样品牌的“高氧水”网上售价仅为25元一瓶。(7月12日中新网)
一瓶水竟卖150元,可谓“天价”。当然,其卖点在于“可以预防高原反应”。到青藏高原来旅游,如果真的有此功效,150元倒不算贵,可惜这不过是一个“噱头”——喝两升这种水,和深呼吸几次吸入的氧气量一样。换言之,销售者涉嫌虚假宣传。
近年来,“天价”事件屡见不鲜,每一起“天价”事件,都涉及消费纠纷,不仅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经营者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在公众以地域为框架打量旅游形象的语境下,其负面影响还将损害一个景区,甚至一个地方的声誉。造噱头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牟取暴利,政府部门不能坐视不管。但从现实来看,但凡“天价”事件发生,都与地方政府不灵敏、相关监管不力有着很大的关系。
据悉,西宁市旅游局早在6月25日就接到青海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取缔湟源县小高陵等地出售富氧水购物场所的通知。6月28日,西宁市旅游局向湟源县政府下发督办通知,要求湟源县政府对其境内购物场所涉嫌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高价购物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但湟源县并未按省市旅游部门要求,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场所予以取缔或关停,而是仅做罚款了事。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误导游客高价购买“高氧水”,明显涉嫌宰客。为何当地政府部门视而不见?为何省市通知执行不到底?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政府部门的职能之一。西宁市旅游部门将对湟源县政府进行问责,确实很必要。这也警示各地,杜绝宰客事件,不仅需要经营者诚实守信,更需监管者依法履职尽责,出重拳、下猛药,坚决向宰客行为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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