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孤立看待“老赖子女入学受限” 自由谈
■本报评论员 刘晓钧
9日,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向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
父母是老赖,子女入学受限制,衡水并非首例。这一做法,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第三条的一项,目前,我国一些民办学校已经为父母是老赖的学生关上了大门。不过,对此坊间一直存有争议。
有人认为这很正常,家长欠别人钱不还,还要小孩上高消费学校,本来就不合理。也有人认为,毕竟欠钱的不是孩子,孩子有读高消费学校的自由,而且因为父母问题迫使孩子转学,会对未成年人造成心理伤害。
如何看待这件事,或许我们不能仅仅从小孩上学的角度来思考,将老赖子女上学受限的问题孤立化而忽视诸多相关因素。
欠钱迟迟不还,尤其是明明有钱却赖着不还,是件既违背公序良俗,又触犯法律的事情。可是现实中,的的确确有一些人,欠了别人钱,法院也判了,却仍然抵死不还,有的甚至还叫嚣“我看法院能把我怎么办!”
能怎么办?法律是严肃的、权威的、公正的,倘若任由老赖逍遥法外,不仅是对被欠钱人的极大不公,更是对社会风气极坏的引导。加强司法执行力度,是倒逼失信被执行人旅行法律判决的唯一方法。
拒绝老赖子女进入高消费的私立学校,是倒逼方式之一。这一规定的初衷在于约束老赖进行高消费。原因很简单,倘若真的没钱,在逻辑上本来就不可能将子女送进高消费学校。更何况,其子女完全可以进入公办中学读书,法律并没有剥夺孩子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有人认为,“即便是老赖,也是独立的个体,与子女没有因果关系,子女依然有就读于贵族学校的自由”。不过,我们不能只喊生理上的独立而不谈经济上的依附。在我国,孩子就读贵族中学的费用基本来自父母,就像父母因其他因素破产,子女也无法进入贵族学校一样,这时还妄谈“自由”而不考虑客观条件,只能是空中楼阁。
当然,如果因此给其子女造成心理阴影,我想按照正常的思维逻辑,孩子应该会为父母是老赖感到羞愧,而不是去责怪法律规定。更重要的是,父母成为老赖这件事,如果法律不在执行力上使子女产生一点“痛感”,起到一定的法制教育作用,那么父母作为坏榜样对孩子的不良影响,一定会远远大过限制其读贵族学校而产生的所谓“心理阴影”。
从更高的角度看,法律执行者在任何时候都应该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以及严肃性和权威性,对社会秩序做出正确引导,保护当事双方的基本权益。如果硬要纠结对老赖子女的不良影响,可以说,不良影响其实是来自于父母而非法律规定本身,正如触犯法律者受到法律惩罚,或拘禁或坐牢甚至死刑,一定会对其子女造成心理伤害一样,法律永远不可能为了避免所谓的“心理阴影”而放弃对违法者的制裁。
我们不能只喊生理上的独立而不谈经济上的依附。在我国,孩子就读贵族中学的费用基本来自父母,就像父母因其他因素破产,子女也无法进入贵族学校一样,这时还妄谈“自由”而不考虑客观条件,只能是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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