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快评·用好价格杠杆 促进节约用水
韩小乔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其中对完善水价机制作出了新部署,提出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我国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人均水资源量约21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用水方式较为粗放,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世界先进水平的2-3倍。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破坏等问题,影响到农田水利工程,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政策框架,但是城镇供水和农业用水价格总体水平依然偏低,且调整周期长,价格与成本普遍倒挂,“多用水多付费”的累进价格机制尚未全面建立,无法有效遏制水资源浪费,难以调动公众节水的积极性。
完善供水价格机制是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的必然要求。通过理顺价格水平、完善阶梯式累进价格制度等方式,巧用价格杠杆,让多用水者多付费、浪费水者受惩罚,有助于提高用水效率。不仅如此,完善水价机制还有助于提高供水服务质量,改善用户的水质体验,推动节约用水价格机制从服务于供用水数量增长向质量与效率提高的转变,促进绿色发展,改善环境质量。
完善水价机制,一方面要明确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用水调价的原则和目标,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使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另一方面要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对标先进企业,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及时调整,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对水资源短缺地区,要提高加价标准,以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对“两高一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以全面反映其环境污染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和升级。
供水价格与民生息息相关。在促进水资源节约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不过分增加公众负担,特别是农民的负担。这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处理好供水价格体系与公众基本用水需求之间的关系。既要加大在农田水利设施、节水设施建设上的投入,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还要作出特殊政策安排,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影响,不断推进城镇供水价格改革。
只有建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水价体系,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才能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调动全社会节水意识,满足公众和工农业生产对清洁、安全和有保障的供水服务的需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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