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负面清单”发挥“正效应”
任亚刚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市纪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建立干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现“廉政体检”常态化。一方面让干部心存戒尺,明晰底线,知止存畏,警钟长鸣,另一方面构建起干部选任风险防控体系,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从而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落到实处,让“负面清单”发挥出“正效应”。
全员覆盖,实现压力传导。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范围对象涵盖市级司法行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按照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递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分层建立“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立起归口管理、各负其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实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同时,驻局纪检组专人负责负面信息收集登记工作,对出现问题人员实行限时整改制,对每名干部建立《“负面清单”有关事项登记卡》,实行一人一卡、一人一档管理,清单管理结果收入个人廉政档案。
明晰底线,突出重点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内容重点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局内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共列出100条负面清单,内容涵盖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细化明确了种种具体的负面情形,既进一步明晰干部言行准线,又细化完善了各级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清单重点体现了今年全市作风纪律年活动的要求,除违反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外,其他如“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工作不在状态的行为”等,也被纳入“负面清单”,直接触及“太平官”的病根,有效突出了清单管理的针对性,提高了负面信息在识别干部、评价干部中的作用。
多管齐下,体现精准监督。制度从强化干部监督入手,突出多渠道了解、综合性把握,力求全面掌握干部的活情况和新变化。制度明确了开具“负面清单”的四种主要负面信息渠道来源,一是上级单位及巡察组和各种检查组在巡察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强化了工作目标管理和各级监管机构对工作评价的主渠道和权威性;二是局各级分管领导发现的问题。有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管人与管事结合起来,有力破除“甩手掌柜”意识和现象;三是局特邀监察在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将干部八小时内外的表现全方位纳入监督范围,强化了社会监督的内涵,拓展了社会监督的外延,解决了干部监督脱节的问题;四是科室(部门)工作“四述”情况。将科室(部门)向纪检组年度述职述廉拓展强化为向局党组、驻局纪检组述职述责述廉述纪的月评季述,有力体现了精准监督和靠前监督的要求,压力和责任更加明确。
注重实效,强化结果应用。通过对负面清单出现次数的运用,将负面清单与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评先创优和提拔使用结合起来,既拉起了党员干部修身用权的“警戒线”,提醒和告诫其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不越权、不逾矩,又有利于在干部考察考核过程中,注意对有负面信息的考察对象进行深查细核、仔细甄别,必要时对重要问题作专项调查,核实干部在负面信息中承担责任大小,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辩证、历史地对待干部。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体检,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的空摆设和花架子,必须从强化宣传学习、贯彻落实、遵守执行、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将廉政谈话和函询提醒作为强化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一项常态化举措,以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不断提高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把作风纪律建设引向深入。
(作者系市纪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长、市司法局党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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