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式浪费”何时休
■木须虫
“刚刚修好没使用多久的景观带和马路,现在又要扒了重新弄,到底有没有必要? ”日前,深圳市南山区后海滨路及中心路景观提升工程开始施工,透水地砖不但要透水沥青路面代替,绿化带的灌木也要被换成草坪。不少市民包括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对该工程的必要性提出质疑。南山区城管局局长张玉庆表示,该提升工程将暂时停止施工,会对这些意见进行反馈。(《南方都市报》)
为了改善城市功能和美化城市景观,必要的改造固然需要。然而,对于刚刚修好没使用多久的景观带和马路,又扒了重建显然明显不妥。
仅仅因为 “不够美观”,用透水沥青路面代替透水地砖、灌木换成草坪,显得理由并不充分,而且“朝建夕毁”违背了公共设施功能与年限的基本考量,涉嫌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报道显示涉及的重建耗资过千万。
不难看出,个案折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立项与资金使用的随意性,缺少必要的约束。应当来说,公共设施建设应当遵循资金使用节约的原则,建设服从基本功能需要的前提下,兼顾审美的需要,而非盲目追求“高配”,更非单纯为了美观或者满足特定审美取向的“奢侈”工程。
这不仅因为有限的公共资金与资源需要更高效的配置,更是因为资金公共的属性,谁也没有权力浪费。同时,作为政府更没理由引领竞奢的不良风气。事实上,再富有也经不起“毁新建新”豪掷千万的折腾与浪费。
显而易见,类似的现象并不是孤例,相反,一些地方大搞形象工程和重复建设,多年来饱受诟病,其中的形象工程一直都是中央“反四风”的重点,此类陋习虽然在近些年有所收敛,但依然具有相当的惯性。
公共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合理性的边界在哪里?谁来把关?制度性“刹车”的缺失,更容易使得一应的建设成为“权力任性”的“油门”,个案是缩影,也是鲜明的例证。
虽然,个案因为市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质疑逼迫项目不得不叫停。但是,外部监督的偶然性、被动性,决定了所能形成的制约零碎而微弱,纠偏的只是个案。
避免“折腾式浪费”的治本之道,仍然亟待今后把建设与花钱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方面建立完善公共设施建设与改造的基本规范、决策程序和审查听证机制,保证城市建筑和公共设施应有基本的年限要求,约束建设项目可行性的裁量空间,并用程序制约随意决断,用“共识决策”规避盲目决策;另一方面,要完善公共支出权力的限制和程序化的约束,强化项目预算和公共资金支出合理性的审查,遏制花钱随意的冲动,给“折腾式浪费”设置制度的“双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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