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体系 规范程序 强化联动 彬州市法院家事审判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本报记者 吴红
去年4月,彬州市法院被省法院确立为家事审判试点,一年多来,全院干警更新观念、开拓创新、大胆尝试,创新司法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方式方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展开顺利、稳步推进。
试点初期,该院结合本地家事案件的特点,积极部署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很快领导小组成立,此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案件的受案范围、目标任务、工作要求等相继出台,家事调解审判格局逐步形成。该院根据婚姻、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老人赡养类等家事案件的特点,确定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审判专业团队。积极整合社会资源,组建法官、律师、心理咨询师、妇女儿童维权志愿者、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参与的调解员队伍,根据家事案件的特点,聘请不同专业的调解员直接为案件当事人提供疏导服务,进行全程调解。
审理家事案件,不只是在法律上分清是非,更重要的是要法理情并重,着眼于纠纷化解。在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平复家事纠纷导致的心灵创伤,定纷止争,全力维护婚姻家庭稳定,该院建立诉前调解制度,他们面向社会聘请了10名家事纠纷调解员,制定了家事审判调解工作规则,由家事法官和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特别是对于涉及妇女维权案件,以优先立案、优先调解审理、优先执行为原则,先由调解员在家事法官的指导下独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不能的情况下及时转入审理程序。建立“挽救婚姻计划”的感情冷静期制度也是工作方法之一,当案件经过初期审理后,经验丰富的法官初步将案件进行划分,对无原则性矛盾的、冲动型离婚案件给予一至三个月的冷静期,冷静期满仍未和好的及时开庭审理,在冷静期内,一边做好工作,一边介入婚姻心理咨询辅导,达到挽救婚姻、修复社会关系的目的。
彬州市法院还充分依托家事审判庭这一专业化平台,有效整合资源,组织由公安、司法、妇联、共青团、民政等部门人员,调动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妇联调解。并降低司法救助门槛,减、缓、免贫困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同时,延伸司法关怀,加大家事案件审理后续关注力度,坚持案件回访,与民政部门协调解决当事人的生活困难。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知晓、支持,该院组织干警在工作实践过程中,通过网络、报刊等宣传手段,积极推广,让更多的人关注家事审判,广泛营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氛围,为助推家事审判改革提供良好的群众基础。
据悉,该院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家事案件409件,结案284件,结案率69.44%,判决131件,占结案数46.13%,调撤149件,占结案数52.46%,试点工作初见成效。(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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