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办复婚再婚酒”提醒治理创新
□毛建国
近日,贵州省天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该县规范城乡居民操办酒席行为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民间办酒席,除婚嫁酒、丧事酒以外的酒席视为违规酒席。更为严苛的是,“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可操办酒席外,另一方不得操办。”(7月3日《南方都市报》)
“禁办复婚再婚酒”的规定虽然刺眼,却非首创。2016年1月,凤冈县就曾发布“关于操办酒席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复婚”和“双方均为再婚”不准办酒席。2017年1月,凯里市通过召开大会形式,明确宣布“除结婚酒、丧葬酒以外的其他一切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再婚除初婚方外,另一方不得操办”。这一次又加上了天柱县。
对于“禁办复婚再婚酒”的规定,舆论的认识还是相对统一的。《人民日报》曾经发文指出,禁止城乡居民复婚办酒席系“奇葩文件”。这其实也是人们的共识。其实在此前,对于“禁办复婚再婚酒”的批评,已经不绝于耳,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依然还有地方这样做,这里面可能涉及到十分复杂的问题。
对于出台这一规定的初衷,当地文明办负责人解释,“出台这个指导意见,是深入农村开展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后作出的。绝大多数群众认为,现农村办酒席名目繁多,打工务工有些余钱,多花在了送礼上,有苦难言,希望党委政府能出面规范引导,倡导节俭办酒,减轻群众负担。”
从理性和情感上,倾向于认可这一说法。确实,现在一些地方办酒席名目繁多,俨然成为了“公害”。这种现象并非发生在一处,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有网友就讲,他们那有人盖一层楼办一次酒,花了四年时间盖了四层楼户办了四次酒,亲友也不好意思拒绝。因为不堪重负,某地甚至有人为此贴出告示,谢绝一切“无事酒”。群众有苦难言,希望改变这一现象,完全在情理之中。但一种社会风气的形成,往往有着复杂的原因,试图一刀切地解决问题,都注定是徒劳的,甚至有可能产生副作用。
诚然,现在一些地方存在着严重的“有事没事整酒”,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摆酒”都没有道理。就复婚再婚而言,当事人摆两桌庆祝一下,符合中国人的情感与习惯。仅仅因为反对“有事没事整酒”,而一刀切地禁止,并不符合我国传统习俗。而且,由于强大的情感基础存在,即便制止就能制止得住吗?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此举“存在不当之处”,理由也在这里。
中央提出了社会治理创新的课题,移风易俗也属于社会治理创新的范围。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解决很多社会问题的良方。出台禁令相对简单,但社会在发展,情况在变化,社会治理理念和手段也要跟着发生变化,一味简单喊停,而不注意研究群众的精神心理需求,已经严重滞后于这个时代了。有些事,不能因其难而不为。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现在不是“要不要做”的问题,而是“必须去做,并怎样做好”的问题。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卢琴)7月5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志文一行到枣山园区走访慰问李显福、姜子明等生活困难党员,向他们送上诚挚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