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三问“私家湖泊”任性的背后 晓 胡

淮南日报 2018-07-03 13:14 大字

近日,新华社播发(新华视点)《3万亩“私家湖泊”为何如此任性?》,文章披露了一起私建矮围破坏洞庭湖生态环境的恶劣事件。经报道后,舆论高度关注,矮围被拆除,3万亩湖泊正在还湖于民。掩报沉思,不禁问之。

一问缘何文拆实不拆。报道中称“堤坝是当地一个私企老板所建,曾被湖南省以及益阳市、沅江市(县级市)等各级政府数次严令拆除,但依旧岿然不动。”笔者不禁纳闷,面对“数次严令拆除”,缘何涛声依旧,它自岿然不动,既然“数次严令”为何都是纸上谈兵,为什么政府没有拿出拆违的力度与气魄,更何况是3万亩的湖面?如果仅凭“数次严令”的公文旅行,文拆实不拆,令行而不止,触及的不仅仅是政府的威严,更是对权力的践踏和任性的溺宠,隐藏着对更深层次权力监督的弱化和权力执行的淡化。

二问缘何骗贷无人问。私建矮围的老板因骗贷受到了追究,如果不是因为媒体曝光,骗贷的事会不会“水落石出”,金融机构放贷应有一套严格的程序,面对巨额的贷款有没有去核实,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有没有去确认,这一连串的背后有着太多的疑问,是不是也同样隐藏着失职失责的暗箱操作之嫌?又有没有利益纠葛呢?如果因为此事,放贷金融机构的损失又由谁来承担呢?好钢用在刀刃上,作为金融机构更应该把资金投放到事关民生福祉、利民利国的项目上去,而不应投放助长违规违纪的骗贷项目上。

三问缘何单靠中央督察。从2001年开始建堤圈地种树、养鱼,至今已达17年之久,当地省市县三级政府缘何都不给力,虽然“数次严令拆除”,某市还专门出台拆除洞庭湖矮围网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正是文严实不严,“私家湖泊”才“幸免于难”,由此可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也是网开一面,如果没有中央环保督察的利剑,还依然铲不平“私家湖泊”的矮围,那当地政府的担当与作为又当何解呢?换句话说,如果基层职责部门都不敢亮剑,都等靠中央去环保督察,那要各级政府部门还有什么用呢?再退一步讲,如果当地部门早作为,17年前刚开始围堤圈地时就加以制止和拆除,抓早抓小,还有今天的3万亩“私家湖泊”吗?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难道不更需要反思吗?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令发千道不如量刑一回。洞庭湖“私家湖泊”破坏的不仅仅是生态环境,更触及政府公权力的作为底线,不仅拷问各级干部的作为与担当,更拷问各级政府的职责与担当。洞庭湖“私家湖泊”事件更应引发各级政府部门履职担当的反思,真正做敢担当、有作为,才能让“私家湖泊”现象绝迹于神州大地。

新闻推荐

山西省 公布旅游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本报讯山西省日前公布《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赋予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行政处罚时,依据违法行...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