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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营销亟待监管

四川日报 2018-07-03 07:58 大字

□何勇海

继“滞销大爷”悲情推销各类农产品被拆穿谎言后,互联网营销又改走“美女家的产品”套路:春娇姑娘大学毕业回乡销售爷爷做的紫砂壶、生于紫砂壶世家的阿芳正在跟着母亲苦学制壶手艺、美丽的清欢姑娘宣传自家原矿老料紫砂壶……一件普通商品披上美女亲情、励志故事的外衣后,价格虚高几倍。然而当紫砂壶被快递到家时,外观和美女所传图片相差甚远,有的甚至是假冒伪劣。记者调查发现,三个“壶美人”竟是同一个人。

(7月1日《北京青年报》)现在套路被揭穿,所谓“壶美人”不过是微商、代理,什么紫砂情怀、祖上传承、后院老料都是文案策划,这恐怕是公然造假的消费欺诈,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侵犯。对套路满满的“壶美人”,应有人出面管一管。

互联网营销已成商业交易的重要形式,除电商平台的网络营销十分火爆外,微博、微信营销也日渐火爆,它们的发展既需要扶持,也需要加以治理。北京市消协今年3月发布的《2017年微商行业发展状况调查报告》显示,由于制造售卖假货成本较低,微商市场“三无”产品较多,产品质量成微商问题最大关注点。由于卖家与买家点对点地交易,假冒伪劣更易藏身,售后维权更加困难,微商的监管难问题亟待破解。

网络再大大不过法网;微商再小小不过法眼。微博、微信销售假冒伪劣之所以更容易得逞,一是基于朋友圈是个熟人社会;二则微博、微信的平台可以编故事,更容易像“壶美人”那样通过晒自己的日常搞虚假宣传,极力证明自己的生活与紫砂壶的制作息息相关。正因此,这种卖场更具有欺骗性,亟须出台相关制度设计,或完善修改法规,以有效遏制微商的制假卖假。

另外,广大消费者也要多长个心眼,选择有平台监管或有担保的微商,若发现虚假宣传应积极举报。“美女家的产品”这种套路,无论其宣传多么富有亲情、多么励志,走的仍是“美女营销”老套路——利用美女等噱头达到某种商业目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平台经营者因与“壶美人”等微商有着更直接的接触,应当严格履行广告宣传的事前审核、事后删除等管理责任。如此各方联手,形成合力,才能让“壶美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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