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被困小区急需监管补位
□何勇
业主清早突发疾病,妻子紧急拨打120,救护车接到病人后却因道路拐角处停放车辆无法调头,被困在小区大约15分钟,最后病人在送医途中停止呼吸。1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荷花园小区的张女士对丈夫的离去耿耿于怀。
患者死亡,与小区业主乱停车导致救护车在小区无法调头被困耽误救治时间之间是否有必然关系,这需要交由专业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得出结论。但是,可以确定的一个基本事实是,救护车因业主乱停车被困小区,这很显然耽误了患者的急救,有可能错过抢救的黄金时间。
在现实生活中,业主在小区里乱停车挡住、堵住救命通道的事件在各地频频发生,有不少小区业主不是选择在狭窄的小区道路上停车,就是直接挤占消防通道,在小区消防通道上停车。这种往往与小区停车位不够,满足不了广大小区业主的停车需求有很大关系。当然,也与很多业主对在小区里乱停车造成后果的认识不够有关。
关键还在于监管缺位。对小区乱停车状况最熟悉的无疑是物业公司、小区业主自治组织,但他们对乱停车的业主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只能进行苍白的劝说。相反,物业公司为了避免引发与小区业主之间的冲突,往往对业主在小区里乱停车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具有执法权的交警、城管部门基本上不监管小区内的停车情况,不对小区内的乱停车进行处罚。一方面,交警、城管对小区内部停车状况不了解。另一方面,最根本原因是,小区道路往往不属于市政道路,不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定性的“道路”范围,交警、城管部门其实对小区内乱停车问题无权管辖。
治理小区乱停车挡住、堵住救命通道现象,打通救命通道,最根本的是要把小区乱停车行为纳入到监管范围内,用惩罚制止小区内的乱停车。要明确把小区道路纳入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管辖范围,明确交警、城管对小区内乱停车的监管责任。要明确小区物业公司、业主自治组织的线索提供和举报责任,小区公司、业主自治组织在劝说无效后要及时向交警、城管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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