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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小额免密不该“免问”

南国早报 2018-07-02 17:19 大字

深度分析

□河北李英锋

前几天,消费者李先生与朋友去一家大型餐厅吃饭,消费800多元。埋单的时候,李先生发现收银员只把他的银联卡在POS机上碰了一下,没输密码,小单就吐了出来,连签字都没用,感觉很诧异。收银员解释说银联卡免密免签功能已经把单笔限额从300元提高到1000元,这样埋单就更快了。让李先生想不通的是,银行卡开通这个功能为什么不事先告诉消费者?难道不能让持卡人自己选择开通吗?(据《北京青年报》7月1日报道)

和李先生有同感的大有人在,很多人都是到一些商家刷卡消费时才突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在某种程度上处于“裸奔”状态,不期而至的“免密免签”确实给消费者带来了方便,但也同时带来了困惑、疑虑和不安。

银行卡持卡人是金融消费者,享有消法赋予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财产安全权等;同时,《商业银行法》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尽管各银行在2015年推出银行卡小额免密免签支付功能时,都通过官网等媒介做了公告,并在以后提升免密免签限额时又分别做了公告,银行的银行卡章程、领卡合约中也有银行卡小额免密免签功能默认开通的条款。但平心而论,注意银行公告信息的人并不多,人们在办卡或办理相关的具体业务时,往往也不会细看银行提供的相关文书、条款的具体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行没有向持卡人针对银行卡小额免密免签功能默认开通一事进行重点提示、特别说明、事先告知,那么,很多人对此实际上就处于一种部分未知或全部未知的状态。由于银行卡有可能被持卡人之外的人盗刷消费,也不能排除商家等借助银行卡小额免密免签功能盗刷、多刷的可能,因此,持卡人对银行卡小额免密免签功能默认开通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的缺失,违背了持卡人的意愿和认知,给持卡人带来了消费不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财产权受损的风险。

银行卡小额免密不该“免问”。实际上,银行卡小额免密免签功能的便利性和自愿性、安全性等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银行仍可保留银行卡小额免密免签功能的默认属性,只是在提供具体服务时,应明确提示、告知持卡人此项功能,征询持卡人意见,让持卡人选择是否关闭以及免密交易的额度,就能保障持卡人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就能让持卡人在银行卡免密消费时多一份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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