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连式”管理方法属下策
杭州某公司的一名员工离职时,与几个同事吃了顿散伙饭,并把吃饭的照片发到朋友圈,该公司老板见状后立即要求参与聚餐的在职人员主动辞职。从该公司的微信群可以看到,在职员工提出质疑时,老板不作解释,只是重复强调:请在照片里的没有离职的自己提交辞职报告!(7月1日《钱江晚报》)
这明显是“株连式”管理方法,简单粗暴,难以服众,实属下策。
所谓“株连”,就是古代封建专制的一种方式,一人犯错或犯罪,其他亲朋好友都要受到牵连,最可怕的是“株连九族”,非常残暴,没有人性。如今相比之下,杭州某公司的老板虽然不能像古代皇帝那样拥有“株连九族”的权力,但从其对待聚餐员工的态度和方法来看,无疑是传承了“株连”的“衣钵”。强行要求在职员工提交辞职报告,与直接开除有什么两样?须知,劳动用工是有合同协议的,是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在员工不违反合同条款、不损害公司利益、不触犯国家法规的情况下,仅凭他们与离职人员一起聚餐,就想当然地认为他们与离职人员一样与公司“势不两立”,如此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式的“逻辑推理”,是不是太主观、太狭隘、太无厘头了呢?
该公司老板如此“拍脑瓜”决定,一方面,说明其缺乏法规常识,不按《劳动法》和《合同法》办事;另一方面,说明其感性有余,理性不足,以自己的感觉作为标准来衡量他人。我的地盘我作主,这是典型的封建家长制作风;再一方面,说明其不知道设身处地和换位思考,也不知道权衡利弊——不考虑到随意驱逐员工之后,把自己及整个公司推向社会舆论的风尖浪口,影响会有多大,损失会有多大;此外,还说明其疑心太重,私心太重,对员工缺少一种基本的信任,缺少一种应有的大度,盲目排除“异己”,恨不得斩草除根而后快,大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极端个人主义倾向。
俗话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录用了员工,就应该大方地鼓励他们、支持他们、信任他们,让他们放开手脚、撸起袖子加油干,而不是时时怀疑,处处设防,动辄“株连”。□莫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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