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资质不备案违法占地 重庆一非法搅拌站被取缔两年仍在开工
没有任何遮盖的沙堆。记者 林楠 摄
6月20日,重庆市启动第三批环保督察,14个督察组分别进驻黔江区、开州区、梁平区等14个区县(经开区)。截至昨(27)日,督察组共受理环境投诉举报66件,与区领导谈话22个,区部门领导谈话16个,走访部门6个。据介绍,6月23日,督察组在梁平区通过查阅资料及现场暗访,掌握多家非法搅拌站未取得相关商品混凝土生产资质,如作为自拌自用也并未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的情况。昨(27)日,记者驱车来到梁平区,实地查看其中的元康建材有限公司及路通建材有限公司相关情况。
科普:非法搅拌站对环境有何危害?
据介绍,非法搅拌站处于破坏生态环境链条上的终端环节。
首先,它占用农地,产生废水废气,废水未经过正常处理乱排放或渗入农地,会对土壤及农耕造成破坏;其二,扬尘是最为明显的危害,对空气质量有一定程度的破坏;其三,其使用的原材料为碎石和河沙,这些原材料的来源于“挖山”“挖河”,这就意味着,多一个非法的搅拌站就多一分破坏山体水体的风险。
现场:直击两家非法搅拌站
记者来到梁平区双桂街道,首先来到位于安复村5组的元康建材有限公司搅拌站。几日前,督察组对其进行暗访后,发现其存在违法占地,且未获得资质也未曾在建委报备的情况,督察组将掌握到的情况以督办件的形式交办给相关职能部门,要求2日内反馈调查处理情况。此时,该搅拌站已处于停工状态。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台罐车停放在场地内,废水池因几日的停工已蒙上白白的一层,搅拌设施也处于静止状态,碎石和河沙堆砌如山。该搅拌站的管理人员向记者出示了营业执照副本,上面显示:名称为重庆市梁平区元康建材经营部,经营范围为建材(除化危品)、水泥预制品销售,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
然而,该管理人员称这家搅拌站为自拌自用,并非经营性质。
随后,记者来到双桂街道兴隆村另一家名为路通建材有限公司的搅拌站。督察组在暗访中发现,该搅拌站没有取得相关资质,不属于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如果按自拌自用搅拌站来看也未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同时,还存在违法占地行为。督察组暗访后将案件以督办形式交办,相关部门已介入核查。记者看到,这家搅拌站没有任何遮拦,站在路口,整个场地一览无余。记者驱车从路口驶入,扬起的灰尘让人不禁捂鼻。搅拌站内的情况和元康相似,一些工人在休息,所有设备处于停工状态。该搅拌站管理人员同样拿出了营业执照向记者展示,上面显示,该执照于2017年年底通过工商部门的年审。
事实上,2016年,这家搅拌站就已因非法生产并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而被相关部门要求取缔。
回顾:2016年5名职能部门责任人就已因此事受罚
据了解,梁平区境内,有合法资质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仅有两家,分别为吉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和福韵建材有限公司,都位于工业园区内。此外,还有十余家自拌搅拌站,在城区内及城郊零散分布。
2017年4月24日,梁平区政府办发的147号文件里明确提到:“加强自拌自用搅拌场所管理。国有投资项目设立的自拌自用搅拌场,由其建设业主对场所和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并于7个工作日内送区城乡建委备案,工程完毕后由其建设业主负责监督拆除设施设备,并于7个工作日内将拆除情况送区域城乡建委备案。严禁自拌自用搅拌场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租借场地、设备及对外销售混凝土。”
然而,截至6月25日,督察组仅收到梁平区城乡建委提交的9份备案材料,而元康建材有限公司及路通建材有限公司,都未在其列。既非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又为按自拌自用搅拌站规定向相关部门备案,这两家搅拌站该如何定义?
事实上,早在2016年,原梁平县纪委就已通报相关处罚决定,对在原梁平县路通建材有限公司、原梁平县龙韵建材有限公司非法生产并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一事上未严格履职的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处分。原梁平县城乡建委的两名责任人、原梁平县工商局三名责任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处分等处罚。
记者查阅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2号文件发现,在第十八条里,明确规定:单位或者个人以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相关证照、登记、许可或者备案等手续的,公安、文化、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已经办理的,应当依法撤销。
两年过去,为何“路通”依然“通”,并在2017年通过了营业执照的年审?
采访:工商、建委、国土怎么说?
为何对路通建材有限公司发放了营业执照?梁平工商局企业注册管理科副科长蒋福君说:“许可目录管理中,前置登记事项有49项,后置登记事项有214项,预拌混凝土这个既不属于前置也不属于后置,不属于限制登记的行业。”他表示,工商实行形式审查,办理执照过程中,如果对方提供的资料齐全且形式合法,就对其办理营业执照。
路通公司营业执照如何通过年审?他提到,2014年前,工商对企业执照实施年检,2014年10月1日后,实施年报,“企业自行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蒋福君说,2016年取缔中,对路通公司实施了关停但并未撤销其营业执照。“282号令中规定,“已经办理的应当依法撤销”,我们跟法制部门进行了沟通,如何运用这个规定?依哪个“法”?比如,公司法和行政许可法都有相应的规定。”
梁平区城乡建委法制科科长江捕敖介绍,按照相关要求,混凝土用量500立方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取得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相关资质。而路通、元康这两家搅拌站既没有资质,也未曾按照147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江捕敖说,“2016年,我们掌握证据,路通公司把混凝土销售到了我们监管的项目,当时他们也是违法建筑,我们进行了取缔,对其设备进行了拆除,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进行没收。”
他说,而前段时间巡查的时候,发现其换到目前这个地址又开始了,且老板称公司就是路通。江捕敖说,梁平区城乡建委已经对督察组此次交办的6个案件进行了核查,“在昨天的询问中了解的情况是,路通是没有自己的建设工程,自拌自用说不通,但目前还没有证据他们是否在销售。”而另外几家搅拌站则是曾承建一些工程项目,没有及时拆除,“我们在督促他们进行拆除,目前有一家已经拆除,还有一家正在拆除。”
另外,“对不符合自拌自用条件的,我们正在研究,将要出台一个强制拆除实施方案,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进行强制拆除。”
搅拌站是否需要向国土部门申办审批手续?梁平区国土房管局执法支队支队长罗友华表示,分三种情况。“第一类,自用搅拌站如果马上用完马上拆了,就不一定用;第二类,如果是大型工程的搅拌站,就要办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第三类,商混就要办征用手续。”他表示,如果没有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的,就叫做违法占地,应对其进行查处,“处罚方式一是拆除,二是没收”。
(原文题为《没资质不备案还违法占地 被取缔两年后梁平区一非法搅拌站为何还在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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