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土壤污染宣战须三管齐下 □宛诗平
近日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不过,我国首次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总体不容乐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经济参考报》记者在多地探访重金属污染土壤示范修复区发现,土壤污染治理成本高、标准不统一、再利用较难等问题正成为我国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拦路虎”,亟待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大力整治,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6月7日《经济参考报》)
亿民赖此土,万物生斯壤。如果说之前土地问题的着眼点多数在“量”上的话,那么土地“质”的问题近年来逐渐凸显。我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从云南曲靖铬渣倾倒事件到湖南发现含镉毒大米事件,再到江苏常州“毒地”事件,都以一次次为我们敲响了土壤污染的警钟,土壤污染问题成为当下社会的重大关切。
很明显,我们的土地不止变少了,它还“病”了,需要细心的检查、治疗。土壤污染不仅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不易修复等特点,而且会通过其他途径如水、农产品等的污染,不仅直接造成农产品产量和品质下降,危害国家粮食安全、食物安全,还有可能在长期的作用中影响人体健康。所以说,防治土壤污染就像治水、治空气一样迫在眉睫,我们必须正视土壤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的迫切性,及早向土壤污染宣战。笔者认为,向土壤污染宣战,须从“防”、“治”、“惩”三个层面入手,三管齐下,合理施策。
一要“防”。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但主体尚好,因此“防”的任务远重于“治”的任务,必须把更大精力投入到防止土壤污染蔓延上。要坚决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能有预防花一块钱而不舍、管控花十块钱而不得、末端治理一百块钱却不心疼的思维。对那些尚未被污染的“好土”,我们必须优先保护,打好“预防针”,从源头上杜绝污染,比如合理控制和减少化肥、农药使用,建设生态农业等,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责任。
二要“治”。土壤污染防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府、企业、社会等各个方面。这就需要各个部门间科学分工、合理施策,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尤其是要做好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全面会诊土壤污染的现状,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治方案,消除污染源,斩断污染链,让土壤污染物逐渐降解。特别要重视的是,在作物消毒、土壤清洗、土地修复等新兴的产业领域,我们要鼓励创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但必须防止“抗生素滥用”式的二次污染。
三要“惩”。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系统而全面的规划及行动部署。今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法者,天下之准绳也。”从顶层设计层面完善相关法律,以规则破解“毒地”困局,积极推动土壤污染防治走上法治轨道,这样的努力我们乐于见到。下一步,就是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对其污染行为严惩不贷,必要时还要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总之,土壤是人类赖以生产、生活和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任何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强化土壤环境监管职能,三管齐下,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好我们脚下这片土地,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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