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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来了 不妨读书

江淮晨报 2018-06-09 01:04 大字

《活着活着就老了》冯唐 著浙江文艺出版社2013年5月版 《窗外与窗里》王安忆 著中国文联出版社2008年10月版 《海边兔子有所思》张炜 著长江文艺出版社2018年3月版 《颠覆者》周鸿祎 范海涛 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7年11月版

这个周末,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很普通的休息日,但是对于刚刚结束高考的孩子们,这个周末,是他们这一年,或者说这三年来,最为轻松也最为实至名归的休息日。本期书语,小编特别选了几篇关于读书的文章,提醒结束高考的孩子们,在休闲、旅行的同时,不要忘记读书。因为,利用这个轻松的假期养成读书的习惯,会让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也是为以后的人生旅途寻找到了一位“良师益友”。

关于书的话

传说仓颉造字的当晚,有鬼哭泣,文字里藏有被泄露的天机。文字写成的书在古时候金贵异常,刻在龟甲兽骨上的《诗经》《周易》只存在于王宫豪宅;写在羊皮上的一本《圣经》要用去三十只小羊。那时候,有一本书无异于现在有一辆奔驰600或是三桅游艇。那时候,只吃粗面包饮清水的僧侣在一豆油灯下读那金贵异常的书籍,心中虔诚异常。

如今,书不那么金贵了,省下一顿啤酒,就能捧回来大大小小的一摞,但是我的虔诚依旧。数年前,用一块驳色的随形寿山石刻过一方阳文小印:耽书是宿缘。蘸了朱砂,钤在书的扉页上,红白分明,触目惊心。古人讲得不错:寒读之当之以裘,饥读之当之以肉,欢悦读之当之以金石琴瑟,孤寂读之当之以良师挚友。

读读读,书中自有千种粟。鲁迅提过的内山书店老板内山完造,对于在他的书店里偷书的人从来不管,他曾讲过:“爱书的人,他一有了钱,一定爱买书的。现在被偷,就等于放了账。而且,少雇些人看偷书的,反而省钱。”内山是解人,但是更通达的人会想到:爱读书,脸皮又厚到肯偷书,身手又好到能偷到书的人,假以时日,不愁大富大贵。

读读读,书中自有颜如玉。身边的能人比起史书中的英雄,不配提鞋;周围的名花比起《香艳丛书》中的美人,面目可憎……拿起一本翻了多年的字典,抚摸油腻润滑的书页,想起那一夜,灭了灯,衣服如灰烬般落尽,她的皮肤在我手掌下潮起潮落;想起北朝尚武少年写的那首关于爱刀的小诗:“一日三摩挲,剧于十五女。”买来一本新印的诗集,把头埋进书页,呼吸间是油墨和纸张的清香,想起那个和自己风花雪月过的姑娘,把头埋进她的长发,长发是否像昨天一样柔软?那发香是否还缠绕在心头?

读读读,书中自有黄金屋。以书橱为四壁的屋子,再小,也是我的黄金屋了。读过三联出的曹聚仁的书话,文章记不得了,但是记得它的装帧。素白的封面上除了书名,只有一帧小画。画上一书一剑,一灯一碗,画旁行草小诗:捡书烧烛短,看剑引杯长。想到一种境界,一个地方——天堂。

选自冯唐作品《活着活着就老了》 有删减

阅读的要素

阅读的第一要素,我想是信赖。相信我们所读到的东西,这常常是发生在我们少年的时候。那个年龄,心灵像一张白纸,无条件地相信任何事情。书本给我们神圣的感觉,好比人生的老师。我们总是把书本上的话抄在日记本上,还总是将书本上的话赠来赠去。这是一个非常容易受影响的时期,是精神世界最初的建设时期。假如我们幸运地读到真正的好书,那么,一生都将受益无穷。不过,很多时候的情况则是恰恰相反。但是,尽管是这样一个不安全的时期,我也以为怀疑主义是最大的不幸。这会使我们丧失阅读的最大乐趣——那种满怀情感的接受,那种对充实内心的渴望。怀疑设立的防线又会使自己孤立,久而久之,内心便将寂寞又空虚。

当我们逐渐成长起来之后,我们便也逐渐形成了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它不仅来自于阅读,更来自直接的经验。假如我们依然热爱阅读,并且依然对阅读保持信赖,便会自觉地去芜存菁,选择那些真正的好书,前段时期阅读好书的经历帮助了我们,从人生中得到的真情实感也帮助了我们。阅读和阅历使我们几乎是本能地懂得哪些是好书,哪些是作者以诚实与信赖写下来的文字。我们仍然以信赖的态度读书,而这时候的阅读却是一种理性的信赖。我们和书本之间建立起一种平等的关系,书本是我们的朋友。理性的信赖还可有效地抵御怀疑主义的侵害,这时候的阅读对于拓展我们不免狭窄的个人经验大有好处。假如个人经验偏于悲观,它便提供给光明的景象;假如个人经验偏于万事无忧,它则提醒我们不幸的存在。它可使我们保持乐观、善良、开阔的精神。在一个人对世界的观念已经形成的中年阶段,阅读可为我们作出补充和修正,使之达到健康完美的境地。

晚年时的阅读信赖,我想应是建立在宽容之上。因为这时候的经验已经成熟到可与任何书本做一个比较,这是该作出结论的时期。假如前两个阶段我们保持了阅读的良性循环,这时便能够再上升一格。在持有自己的经验与结论的同时,善解并诚挚地去观看别人的人生所得,看到人类无穷多的心灵景观。这时候,我们应当如同相信自己一样去读书,书会和我们融为一体,我们其实也是在读着自己。这时候的自己,应该有一颗能够包容一切的心灵,读书就提供这样的好机会。当然,我这里指的是人类写下的最好的那类书。选自王安忆作品《窗外与窗里》

好书是能够伴着人成长的

我不出门时主要是读书,而不是写作。写作需要谨慎,所以没有必要长时间写作。阅读的快乐是难以言喻的。我就是写作时,也不会停止阅读,这对我的日常心情很重要。读书是遥远的对话,而近前的生活中的对话一般来说是太多了,这并不利于心身健康。

文学类、思想类书籍,还有人物传记是我最喜欢的。绝妙的虚构和真实的记录,这两样是最好的。不真实、不绝妙,读了也就白费时间。时间太宝贵了,在阅读上浪费时间是最傻的事。经典的重要,主要的意义在于阅读它们最为节省时间,它们是精神和艺术的钻石,最划得来。

没有书,就像没有清新的空气一样,不敢大口呼吸,难以张开肺叶。

读书少就是没出息,而往往不是因为没时间。人哪一段读书少了,就会觉得自己没出息。一个民族和一个人都是一样的,看将来有没有出息,就看阅读能力和阅读习惯如何了。有人年轻时候比上了年纪更有出息,是因为那时候读书更多……

我看老书多,看新书少。因为经过了时间检验的文字更可靠。时间这么紧,谁还有工夫读那些网上的芜杂?网上也有经典被数字化了,但只要有纸质的,也要找好的版本,何况是数字化的闪烁与冷漠,那怎么能读?它们用来搞贮存、搞索引还差不多。

要形成阅读的良好习惯,这是天天听到的希望和倡导。其实这不过是人天生的一种能力,被过分的物欲影响和破坏掉罢了。人平时要静下来,这才是正常的生活,这与贫穷富有无关。有人以为只有发了大财才能安静过日子,他们错了,那时候可能更不安静。有良好阅读习惯的人,说到底是比较优秀的人,更靠得住的人,品质也大致是、常常是比较好的人。我们这种过分道德化的议论听上去不太严密,但生活经验却会一再地支持这种看法。

尽量避免电子阅读,这是基本的要求。一个有学问有深沉思考能力的人,绝不会是热衷于电子阅读的人。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电子阅读器也不必排斥,它们可以用来贮存或查阅,以备不时之需。

好书是能够伴着人成长的。好书不会陈旧。好书是经得住时间检验的。好书不会流行。好书是沉默自尊的。好书是轻易不会在大众间变得炙手可热的。好书是充分而独到的个人见解,同时又必定具备有益于人类生存的价值观。到经典里找自己喜欢的书,这可能是聪明的办法;到长期喜欢和信任的作家那里找,也是十分必要的。

选自张炜作品《海边兔子有所思》 题目是编者加的

爱上阅读

小学三、四年级时,我的美术老师很喜欢我,让我做她的小帮手。有一天,她给了我一份工作——让我到学校的图书室整理图书。这简直是喜从天降。我第一次有机会接触各种从国外翻译而来的儿童读物,这让我乐不思蜀。我分秒必争地读书,读到整个世界都消失了。如痴如醉的幸福感充满整个身心。

我正是从那时候开始接触外国小说的。那种新奇的写法,对我来说是一种前所未有的阅读体验。我第一次读到了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作品——《金银岛》,自此对外国作品的语言很着迷。那是一个少年历险的故事,充满了魔幻色彩的内容,跌宕起伏的语感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又遥远的国度……

冒险、闯荡、藏宝、以正压邪,这些情节描写突破了我对阅读的旧有认知。这种写给孩子的语言,让我停不下来。本来我就与现实世界有点格格不入,阅读又提供给我一个逃离现实的通道。我在另外那颗小星球上逍遥自在,得心应手。

我很容易将文字描述自动形象化,本来是阅读文字,但我的眼前却自动播放着一幕一幕的小电影,出神入化。我的发散性思维让我在阅读中自动生成了很多画面,在我的整个阅读过程中自动播放。所谓不疯魔不成活,后来我经常感觉脑子里好像有两三个CPU在运转,会有硬件过热的感觉。这个时候,我经常感觉脑子就要爆炸了。

《金银岛》在一段时间内激发了我探险的欲望。回到现实世界,“去探险”成了我的口头禅。然而70年代到处破败荒凉,让我无险可探。家附近盖起了新的居民楼,我就带着小分队去楼房里看看每一家的格局,研究一下房子的不同户型。在居民楼前有一片竹林,我就和同学一起钻到竹海里,去寻找所谓的“宝藏”。我把在居民小区的每一次溜达,都想象成一场去远方的刺激旅行……

从小学开始的阅读让我如同置身于一个奇异星球。阅读的好处是增进了认知,坏处是助长了性格里的孤傲。但是阅读习惯的一个重要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就是,它让我日后步入理工男的逻辑世界时,却依然拥有人文学科的视野。后来我一路创业,在计算机互联网行业里工作,20年来经手的工程师、程序员不计其数。我发现,单纯的理工男经常缺乏基本的人文认知,就算技术再好也有软肋。

文字素养是一个人的基本素养。文字不好,你没有办法写出一份漂亮的商业计划书,前言不搭后语而经常错失投资人;文字不好,你没有办法成为一个好的产品经理,因为你没有办法精准地描述出产品的功能,打动不了用户;文字不好,你不能和竞争对手在公开领域沟通,做不出好的PR(公关),甚至连打场口水仗都赢不了。

多年以后,沃尔特·艾萨克森写的《史蒂夫·乔布斯传》风靡一时,里面乔布斯提到了类似的观点。乔布斯说:“我小的时候,一直以为自己是个人文学科的人,但我喜欢电子设备。然后我看到了我的偶像之一,宝丽来的创始人埃德温·兰德说的一些话,是关于既擅长人文又能驾驭科学的人的重要性的,于是我决定,我要成为这样的人。”

这样的观点让写过《史蒂夫·乔布斯传》《富兰克林传》以及《爱因斯坦传》的传记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也深表赞同,他说,写了这么多的传记之后,“最让我感兴趣的话题是,一个具有强烈个性的人身上集合了人文和科学的天赋后所产生的那种创造力,我相信这种创造力也是在 21世纪建立创新型经济的关键因素”。

经过多年的揣摩和感受,加上我后来在互联网领域创业的经验,我对这种描述感同身受。

选自周鸿祎作品《颠覆者》 有删减

晨报记者 李春 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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