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街知事:落马副市长气死母亲 曾受贿千万用于放贷
“我接受调查后,我母亲就被气死了。我父亲86岁了,我估计等我出去也见不到他了。”这番令人唏嘘的忏悔,出自昆明市原副市长、政法委原书记杜敏之口。
长安街知事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7日发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2016年3月落马的杜敏犯受贿罪,一审获刑11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杜敏出生于1957年10月。17岁即参加工作的他,曾任云南路南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
虽然学历不高,但杜敏早年的仕途可谓一帆风顺,35岁即任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长,备受组织器重。随后升任昆明市副市长、政法委书记等职。2011年1月出任云南警官学院党委书记,2015年年底又担任云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之职。
前后40多年时间里,杜敏深耕公安和政法系统,职务一步步升高,逐渐成为了“家族的骄傲”。然而,就在即将退休之际,59岁的他终于东窗事发——2016年3月22日,云南省纪委发布消息,杜敏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
杜敏的问题始发于其担任昆明市公安局长时期,此后20余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多家公司老板的贿款,共计人民币1111万余元。长安街知事发现,杜敏和老板勾肩搭背,不仅大肆敛财,还反过来把赃款借给老板放高利贷,赚取高额回报。
判决书显示,2008年,杜敏到长江商学院读EMBA课程,其间认识了昆明浩帆商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某。几次接触后,两人变得“如胶似漆”。每逢中秋节和春节前,赵某都会给“上供”,几年间送出的礼品价值12万元。
培养了几年感情后,赵某终于“出手”了。2010年,赵某看中昆明市中心的一块空地,准备租下来建仓库,但当时这地块已经被租给别人,赵某于是请杜敏出面“帮忙”。
屡受赵某“恩惠”、又把他当做兄弟的杜敏于是出面“协调”,疏通关系。最终赵某顺利租到了这地块。为表示感谢,赵某还邀请杜敏入股“一起干”。
杜敏早就听说盖仓库出租很赚钱,果断拿出此前“捞来”的100万元,占40%股份。不过,仓库建成后被城管局认定为违建,杜敏又先后几次“协调”,最终把它保了下来。2012年至2016年间,赵某以“分红”的名义先后6次送给杜敏680万元。
几乎在同一时期,杜敏还与云南另外两位商人陈某、钟某“勾搭着”。同样,杜敏时常为他们“两肋插刀”,老板们则“投桃报李”,给前者丰厚回报。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深耕公安系统多年的杜敏,查办过多起案件。因而,他的反侦察、反讯问能力很强。在进行违纪违法活动时,小心谨慎、行事周密。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腰包鼓起来”后的杜敏,没有着急花钱,反而先后拿出1000多万元交给钟某,委托后者帮他理财,甚至借款给商人放贷。原来,这样一方面可从中获取高额回报,一方面可避免存入银行或放在家中“有迹可循”,给未来留下隐患。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他精心设计的妙计,不但没让自己蒙混过关,反而将违纪事实越描越黑,最终难逃查处。
“我接受调查后,我母亲就被气死了。我父亲86岁了,我估计等我出去也见不到他了。我弟弟我没有管好,我们一起进了监狱,我是我们杜氏家族的耻辱!”2017年,云南省纪委曝光了杜敏的忏悔书,令人唏嘘。
“悔啊,悔!”杜敏在忏悔书中写了三遍,而恐怕这句话,身陷囹圄的他已在心里说过几百次。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从执法者沦陷为带头违法的人,到头来,杜敏不仅毁了自己,也害苦了家人!
(原题为《落马市长气死母亲,曾受贿千万用于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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