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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排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

安徽法制报 2018-06-01 16:05 大字

本报讯 5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能源局决定对长江经济带小水电开展一次排查活动。

《通知》明确了排查内容,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小水电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情况,重点包括:(1)已建在建小水电项目核准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规划依据,是否完成了规划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是否存在已建、在建的项目涉及生态红线的问题,以及对生态环境损害问题;(3)小水电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有关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监督落实到位;(4)其他突出问题和处理意见;(5)进一步加强小水电管理的政策措施等。 (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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