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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租金还拒挪“窝”县法院掀起“腾房风暴”,执法监督员监督执行全过程

肥东晨刊 2018-05-29 01:04 大字

□朱亚群  本刊记者 陈强

因为矛盾纠纷,某投资有限公司在承租了房屋后,一直未支付租金,在法院判决支付所欠租金,并返还案涉房屋及全部租赁物后,更是百般推托拒不履行。日前,肥东法院便强制迁出了一处占地100多亩、4000多平方米的宾馆会所,并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企业法人等执法监督员全程监督执行过程。

公司欠下租金还拒挪窝

2012年5月3日,来自武汉的某投资有限公司承租了某林业中心位于肥东白马山附近的一处综合楼群及周边辐射土地,并约定按年支付50万租金。然而自2013年6月1日承租之日起,除了支付50万元保证金外,投资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林业中心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院。

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围绕争议焦点现场勘验后,法院判决要求投资公司支付所欠租金,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案涉房屋及全部租赁物。但公司却以对涉案房屋内进行了装修,不评定残值就不同意交付房屋为由推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后,依法向被投资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交付房产公告,但仍然没等来被执行方依据判决交付租赁房屋。为使案件能够执行和解,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执行现场,组织双方调解,双方亦未达成一致意见。

看见调解不成,肥东法院下了最后“通牒”,要求其限定日期前在不损害租赁物结构及安全的情况下自行取走租赁物中的物品,然而投资公司却置若罔闻,拒不执行。

执行攻坚强制“腾房”

为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肥东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活动中,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企业代表等执法监督员来到执行现场,对案件执行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执行中,肥东法院认真部署执行方案,对每一项具体执行措施和程序进行了周密安排,为确保执行监督员的全程监督,该院安排了专人联络协调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将案件情况、执行方案、执行时间和地点等情况向执法监督员进行详细介绍,便于监督。同时,执行现场物品均在执法监督员的监督下由案件承办人登记并拍摄录像。经过3个多小时的努力,该院终于顺利将占地100多亩、4000多平方米的宾馆会所移交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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