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翰: 就义感召“后来人”
夏明翰(1900-1928),字桂根,出生于父亲居官的湖北秭归,12岁时随全家回到家乡衡阳。少年夏明翰,贴近劳苦大众,表现出对国外列强的强烈不满。有一次他和母亲途经汉口时,看到滔滔长江上悬挂外国国旗的船舰横冲直撞,心中无比愤慨,当即写下“国耻恨难消”的诗句。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他和同学们走出校门,开展了抵制日货等一系列爱国运动。
1920年,夏明翰在长沙结识了毛泽东。1921年,经毛泽东、何叔衡介绍,夏明翰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4年,夏明翰担任中共湖南省委委员,负责农委工作。1926年2月,他到武汉任全国农民协会秘书长,兼任毛泽东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秘书。1927年6月,夏明翰回湖南任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长。同年7月,大革命失败后,他参与发动秋收起义。10月,湖南省委派他兼任平(江)浏(阳)特委书记,领导发动了平江农民暴动。
1928年1月,党组织决定调夏明翰到湖北省委担任领导工作。此时,女儿夏芸出生才两个月。临行前,他意识到此行凶多吉少,特意从街铺买来一颗红珠,赠予妻子郑家钧,并以诗明志:“我赠红珠如赠心,但愿君心似我心。善抚幼女继吾志,严峻考验不变心。”
1928年3月18日,由于叛徒出卖,夏明翰不幸被捕。3月20日清晨,被押送刑场。行刑之前,敌人问夏明翰还有什么话要说,他大声道:“有,给我拿纸笔来!”于是,写下气壮山河的就义诗——“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据新华社长沙5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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