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激发企业动力 构建人才高地
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从2.5%上升到8%,是政府运用减税杠杆,引导企业发挥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承担和落实职工教育与培训义务。
据5月15日《工人日报》报道,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5月10日公布《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明确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在此之前,这一比例是2.5%。
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从2.5%上升到8%,这一重大利好政策是为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职工教育经费投入,它释放的是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的明确信号。
提升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壮大新型产业工人队伍,释放人力资本红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增长动能转换的重要推动因素。正因此,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指出,职业技能培训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制造强国建设、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迈上中高端具有重要意义。
在人才培养上,政府的职能是制定政策、发放补贴、监管服务,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因此,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比例大幅上升至8%,是政府运用减税杠杆,引导企业发挥在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承担和落实职工教育与培训义务。
当前,我们拥有世界上数量最多、素质较高的劳动力,但不少企业却“抱着水缸喊渴”。很多地区出现用工荒、招工难,包括近期多地爆发“抢人大战”,究其原因,是因为实用型人才成长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人才流动配置的市场化程度较高,成长成才需要长期的实践经验积累,不能脱离行业发展和企业生产服务一线。
企业既是人才成长成才的直接受益者,也是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的主体。把人才技能素质提升工程的主体交给企业,强化和落实企业培养人才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本单位人才培养规划和培训制度,让企业在结构调整升级和市场竞争中完成劳动者的职业转换,是构建人才高地的一个关键。
目前,一些企业没有用好职工教育经费。有的企业不了解职工教育经费,没有计提,或者计提标准低于规定标准;有的企业将职工教育经费等同于工会经费,乱用、挪用现象严重;有的企业没有将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培养一线职工,而是用在了会议甚至管理层培训上,这些都凸显了企业培养人才主体责任的缺失。
独木不成林。我们知道,大批优质人才支撑了德国制造业的顶尖水平。德国有1500多家特定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占全球半壁江山,其中86%为机械制造、电气等关键工业企业。在世界技能大赛比拼中,一位中国教练感慨,德国金牌不一定多,但是其青年技术工人却拿走了很多的第二第三名,说明他们的人才不是“一棵独苗”,在很多领域均保持顶尖水平。
从2.5%到8%,是政府的“金手指”在给企业指明:企业应积极主动参与到人才培养中,成就全社会的人才高地,才能有企业和社会发展的基业长青。
事实上,今天我国职工主体为80后90后,他们越来越关注自身的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前景,对于提升自身素质有紧迫感。各地工会推出的资助职工成长成才的“圆梦计划”报名火爆就是例证。因此,用好用足职工教育经费,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安排职工参与培训提升技能甚至学历,契合企业和职工共同的发展需要。
当前我国新增劳动力供给下降,而经济增速相对较快,对劳动力的需求很大。且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和动能转换时期,尤其需要一大批高技能人才。只有更加注重培养人才,打造出数量多、技术门类全、总体素质高的人才高地,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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