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实施八大行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本报通讯员 吴凤剑 近日,汉中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列出任务图、时间表,着力实施“八大行动”、推动“七项改革”、强化“四个保障”,为“三农”加快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打造新的“助推器”和“加速器”。
“八大行动”补短板、助振兴。实施产业提质行动。针对当前农业产业小散弱、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通过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乡村旅游示范区、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等措施,推进农村产业兴旺,到2020年实现农业总产值695亿元。实施基础提升行动。针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通过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路水电气讯、农村环保设施等措施,补齐农村设施短板。实施环境整治行动。针对农村环境整治不到位,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全覆盖高强度治理农村环境、分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措施,将汉中建成美丽宜居、休闲观光、养老养生的示范区。实施文化引领行动。针对乡村文化生活匮乏,通过强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等措施,塑造乡村文明新风,到2020年实现镇村综合文化服务全覆盖,90%以上村建成“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实施基层治理行动。针对基层组织“三力”不强、乡村治理亟需加强,通过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等措施,实现乡村全面治理有效。实施民生改善行动。针对民生领域欠账多,通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进健康汉中建设等措施,着力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到2020年农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4300元。实施稳定脱贫行动。针对贫困面大程度深,通过全面落实精准脱贫方略、夯实扶贫工作责任等措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到2020年10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49.17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0个片区县全部脱贫摘帽。实施农民教育培训行动。针对农村发展要素流失严重,通过集中开展农民教育、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劳动大军。用八大行动,为汉中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七项改革”增要素、添动力。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强化政策和制度供给。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深化“三农”领域“放管服”、农村户籍制度改革等,引导资金、人才等要素“上山下乡”。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流转等,扩大农村“三变”改革成果。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盘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闲置农房等政策,破解乡村振兴用地瓶颈。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改革财政支农机制等措施,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
强化金融支农。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和村镇银行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扩大农民财产权抵押贷款范围等措施,将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完善村级合作社经营管理和利益联结机制,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打造乡村振兴“联合舰队”。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完善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制定汉中市乡村人才振兴的支持政策,放活人才引进、使用、培训、激励机制,破解乡村振兴人才制约难题。
“四个措施”聚合力、强保障。强化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机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加强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发挥好职能作用。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拓宽县级农业农村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注重从农村一线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集聚乡村振兴合力。分解落实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根据任务分工细化15个配套文件,并将任务细化分解到40个市直部门、11个县区,实行“一项行动、一个方案、一套班子”的推进机制,形成全市上下振兴乡村的强大合力。建立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考核各级党政班子实绩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督查和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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