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工人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 ●完善产业工人评价培养和使用机制 上海出台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 25日召开产业
本报上海4月25日电 (记者钱培坚)在今天上午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总工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委、市房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介绍最新出台的《关于推进新时期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据介绍,《实施意见》共9个部分33条,分为“总体要求”“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三大块,涵盖提升产业工人政治地位、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完善产业工人评价培养和使用机制、优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公共服务等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促进产业工人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做好产业工人的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工作,优化创业政策环境;促进产业工人收入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定期发布企业技能人才市场工资价位,引导企业科学确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补助性津贴制度;健全产业工人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巩固覆盖城乡居民、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产业工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完善企业欠薪保障金垫付工作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工培训中的主体作用,鼓励自身有培训能力的企业,集中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职业培训;建立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公共服务平台,为自身缺乏培训能力的中小微企业集中提供培训对接服务。大力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和技师技术更新培训。继续依托重点产业领域的大型企业、协会、园区和院校,发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聚焦专项资助政策,促进其辐射带动本行业和上下游企业的技能人才培养。
上海老师傅一直是上海的品牌。上海市总工会副主席姜海涛表示,市总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上海工匠选树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把上海工匠作用更多地推动到一线,让更多产业工人向他们学习。此外,发挥好师徒带教的传承模式。
在产业工人培养使用、待遇保障等方面,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岚介绍,一是提升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包括加大在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提高技能人才参政议政的能力。二是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鼓励企业实行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年薪制和股权激励,设立高技能人才的特聘岗位津贴和带徒津贴。三是鼓励各区、行业和企业探索通过人才公寓和提供购住房的补贴方式,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又讯 4月25日下午,上海市委、市政府召开上海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进会。上海市委副书记尹弘出席会议并讲话。
尹弘指出,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时期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改革总体要求和思路,提出改革重点任务。当前要全力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强化思想引领,全面加强党建。把体制机制创新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为产业工人队伍实现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聚焦技能素质提升这一核心任务,加强资源整合,大力实施重大培训计划。高度重视产业工人权益的维护,依法保障产业工人的劳动经济权益,增强面向产业工人的公共服务能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莫负春主持会议。副市长彭沉雷就《实施意见》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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