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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把工资内部分配权交给企业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将进行分类管理

安徽工人日报 2018-04-18 06:1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刘静)4月1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彭华岗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进行分类管理,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

“企业的情况不一样,管理方法也不一样。”彭华岗说,即便是商业二类企业集团下面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的管理方式也会不一样。下一步,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将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一类企业,工资总额完全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决定。对于商业二类企业或者公益类企业,工资总额将实行核准制的管理。

发布会上,彭华岗提到,过去每到开年,国企普遍关注国资委对于一家国企全年工资总额的管理和调控。现在,国资委“要把工资总额的企业内部分配权真正交给企业”。

“《指导意见》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明确,企业内部工资总额是企业的法定权利,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彭华岗所说的《指导意见》,指的是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今年3月2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指出,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要建立健全同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充分调动国有企业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据彭华岗介绍,近几年,虽然有一些文件还在制定当中,但一些改革的措施已经在企业很好地发挥了效果,在企业内部通过三项制度改革等措施,既调动了职工积极性,也促进了企业发展。

此外,针对央企去杠杆的问题,彭华岗透露,今年一季度,中央企业负债率下降了0.4个百分点,今年这方面的工作还会进一步加大。

“如果把企业经营当中资金和资本形象地比喻成血液的话,这个过程可以说是一个要想办法止血、补血、造血的过程。”彭华岗介绍,止血,就是要进一步加大清理不良资产。补血,是通过资本市场和债转股扩大股权融资,引入各类资本,开展混合制改革、股权多元化改革。造血,是进一步推进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提升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价值创造能力,不断增加经营积累。同时,国资委也将进一步实施分类管控,加强工作督导,加大降杠杆、减负债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今年降杠杆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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