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椒江检查150家奶茶店:12家原料过期 最长近一年半
食物原材料过期、“鲜奶奶茶”未添加鲜奶、“无糖奶茶”仍然有糖、含有咖啡因但不作提醒……4月16日,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对全区150家奶茶店的检查结果。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该局了解到,本次检查采取“现场检查+食品抽检”的方式进行,选取了“一点点”、“徐小包”等13家台州较知名的奶茶店为抽检对象,委托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定量检测。
检查发现,12家奶茶店存在果酱、糖浆等原材料过期的现象,最长的过期近1年半,最短的近1个月。市监部门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使用过期原料进行食品生产销售属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同时,虚假宣传普遍。检查发现,13家奶茶店销售“鲜奶系列”奶茶,在名称中标注“鲜奶”,但实际使用植脂末(奶精)、牛乳基底粉、奶粉、纯牛奶为原材料,未添加鲜奶。据制作人员表示,使用奶精调制而成的一杯奶茶,成本仅需七八毛,使用纯牛奶为1元。
两家奶茶店售卖的“无糖奶茶”被检出糖含量分别为0.6g/100g、0.7g/100g。经营者承认,对奶茶糖量的控制全凭“手感”,没有规范标准,如其中一家的“鲜芝士红茶半糖款”的总糖含量为5.5%,正常糖款的总糖含量为5.7%,并不存在明显区分。
在定量检测的38批次成品奶茶中,有35个批次检出咖啡因,其中“一点点”奶茶店的“波霸奶茶”咖啡因含量最高,为297mg/kg。
“咖啡因对部分不适宜人群有一定的副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及防止危害的方法。”椒江区市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检查的150家奶茶店均没有在店内醒目位置或包装上标注提醒用语。
目前,椒江区市监局已对涉嫌作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宣传,以及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共立案24起,正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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