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鬼市”过期药继续搞鬼
辛辣点评
□河南 刘剑飞
每周六凌晨2时刚过,天津复兴路东侧一片棚户区的空地上便陆续出现了许多身影,这里是人们约定俗成的“鬼市”。“鬼市”一角,是十几名卖药人的“固定摊位”,其中很多过期药品无论种类,都卖一元钱一盒。(据《北京青年报》4月16日报道)
这无疑是一个令人担忧的存在,这些存在于“鬼市”上的过期药,不仅严重破坏着药品市场经营秩序,也给公众健康造成巨大隐患,对于这种现象,市场监管部门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依法铲除,不能让“鬼市”过期药继续搞鬼,继续存在下去。
别说这些药品中隐藏着很多过期药,就算全部是正规的有效期内的药品,这种经营行为也是严重违法的,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关系着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我国对药品经营采取着严格的管理和管制,不仅药品经营应该有干净卫生的符合标准的环境,还需要满足相关资格,办理相关手续,这样才能进行药品经营。可是这些“鬼市”上的药品,却非如此。
有需求才有市场。“鬼市”的存在,说明有着一定的市场需求。究其原因,主要还是一些人健康意识缺乏和安全意识淡漠,贪图便宜,尤其是一些老年人更是如此。一元一盒的价格对老年人来说,无疑捡到了便宜,因此,才会对“鬼市”药品趋之若鹜。殊不知,这是一种错误的消费心理,有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因此,要想铲除“鬼市”,首先,应该提升市民的用药安全意识,意识到这些“鬼市”药品存在的极大危害,自觉抵制这种来路不明、存在健康安全隐患的药品,从源头瓦解“鬼市”生存的土壤。其次,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打击和惩治力度,“鬼市”出现在凌晨,和监管部门躲猫猫,相关部门应该积极摸清“鬼市”出现的规律,采取措施,一击而中。此外,也可以积极调动群众力量,依靠群众进行打击。比如,开设举报通道,出台举报奖励措施,鼓励群众积极举报。
此外,除了加强药品回收通道和机制建设,也应该对“鬼市”药品来源进行追查,实施源头打击和深度治理,摧毁整个交易网络,斩断利益链条,这样才能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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