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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吐槽“鸿茅药酒”被跨省抓捕引关注 国家药监局回应 责成企业对鸿茅药酒药品安全性作出解释

华商报 2018-04-17 01:52 大字

连日来,广州医生谭秦东因在网上发帖,被内蒙古警方跨省抓捕一事引爆网络,引发社会各界对鸿茅药酒的质疑。16日下午,中国医师协会表示,愿意为谭秦东提供法律援助。同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已组织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药监局责成企业对鸿茅药酒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

因一则网帖,广州医生被跨省抓捕

2018年1月10日傍晚6时,广州天河区一居民楼二楼,几名便衣男子按住一名中年男子。便衣男子来自千里之外的内蒙古,是内蒙古自治区凉城县公安局警察,中年男子名叫谭秦东,是一名医学硕士。

谭秦东的妻子刘璇说,事发傍晚7时左右,便衣男子出示警官证说“有事要问”,随后将丈夫带走。1月25日,家属收到一份“逮捕通知书”,上面写到,谭秦东因“涉嫌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凉城县看守所。这时,刘璇才知道,导致丈夫被跨省抓捕的竟是那篇题为《中国神酒“鸿毛药酒”,来自天堂的毒药》的网文。

上述网文中,谭秦东援引多地食药监部门的通报和此前的媒体公开报道,指出在老年人群体中热销的鸿茅药酒,存在夸大宣传、曾被责令停售的问题。帖中称,鸿茅药酒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上的批准文号,显示它属于“酒剂类中药”,鸿茅药酒的配方成分中显示其有67种中药材,但“不乏何首乌、附子、乌药、半夏之类的常见的毒性中药材”。

帖文最后,谭秦东对鸿茅药酒在“适应症”一项中标注的,自称其对动脉硬化、冠心病、心肌梗塞、脑血栓、前列腺增生、脱发白发等症状适应的细节,提出自己的疑问:能够“治疗”这些“疾病”的结论是如何得来的?

警方抓人理由和定损依据遭质疑

事件曝光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不少人提出疑问:警方抓人的根据和理由是什么?

针对此事,4月15日上午,凉城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2017年12月22日,内蒙古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到凉城县公安局报案称:互联网上有人对“鸿茅药酒”进行恶意抹黑,称鸿茅药酒是“毒药”。网上的大量不实言论和虚假信息,致多家经销商退货退款,给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造成重大损失。2018年1月2日凉城县公安局对此立案侦查。1月10日,凉城县公安局对嫌疑人谭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月25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对其逮捕。目前案件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通报称,为查明鸿茅药酒因“毒药”网帖造成的损失,凉城县公安局聘请丰镇兴丰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鉴定。据其《会计鉴定书》显示,鸿茅国药销售到海山医药和保康医药的两批鸿茅药酒价值分别为827712元和2983392元,因受到毁誉影响被退货造成的损失为1377155.79元。

谭秦东的委托律师、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定锋告诉记者,谭秦东本人曾于3月12日向凉城县公安局提交了一封申诉书,其中提出,发布文章是为老年人提出忠告,“药酒是药不是保健品,有具体适应症、禁忌症和严格的剂量要求”。对于其网帖中的“毒药”二字,谭秦东表示,文章标题拟定上或有不妥之处,但在文中没有捏造任何虚假事实。

对于《起诉意见书》中提到的近140万元损失,胡定锋律师并不认可。他说,因为退货的真实性、退货行为与谭秦东所写文章之间的因果关系都有待考证,需要办案单位拿出有说服力的证据。据《北京青年报》等

>>声明及回应

中国医师协会:公权力机关应慎重对待不同学术观点

16日下午,中国医师协会通过官网对此事作出回应,表示愿意为谭秦东提供法律援助。声明中呼吁,各医药企业应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发布广告;对于涉及药品的不同观点应慎重对待,以示对生命负责;公权力机关应慎重对待不同学术观点和言论,防止将民事纠纷刑事化。

同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就鸿茅药酒有关监管情况做出回应,称已组织专家对鸿茅药酒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并将采取如下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格药品广告审批,加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是责成企业对近五年来各地监管部门处罚其虚假广告的原因及问题对社会作出解释;对社会关注的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汇总近五年来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二是严格按照说明书(功能主治)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审批药品广告,不得超出说明书(功能主治)的文字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三是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持续加大对该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发现违反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药品批准文号。据新华社等

华商连线

当事医生妻子:相信丈夫会平安回来

昨晚,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谭秦东的妻子刘璇说,她也是刚刚听朋友说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16日发布了“关于鸿茅药酒事件的声明”。刘璇称,她本人并没有找过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声明应该是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看到媒体的相关报道发出的。她感谢社会各界对谭秦东案子的关注,大家的关注给了她勇气和信心,她相信丈夫一定会平安回来。

刘璇介绍,谭秦东目前被关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看守所,媒体报道以来,凉城县警方、检方尚未就此对她做出回应。案件目前处在审查起诉阶段,希望丈夫最终不被起诉或被判定无罪。截至目前,她总共跟着律师去了凉城看守所三趟,但三次都是在走廊里看到丈夫,并没有直接交流。前两次见面,感觉丈夫状态还可以,但3月中旬看到丈夫时,丈夫的头发被剃掉,胡子很长,状态不是很好,可能是在里面呆久了,案件一直没有进展,人比较着急。

华商报记者获悉,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和律师有以下权利:会见犯罪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通信的权利;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权利;调查取证的权利;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提出法律意见的权利。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律师:医生行为不构成犯罪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谌江涛称,就目前披露的情况看,他认为谭秦东的行为还构不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谌江涛介绍,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要构成此罪,首先要行为人实施了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其次还要有一定的损害后果,即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的后果。

谌江涛说,凉城警方跨省抓人本身没有问题,因为公安机关只要刑事立案且符合拘留、逮捕的条件,就有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权力和义务,跨省不跨省在法律上并没有被禁止。因此,该案的关键问题在于,谭秦东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具体到本案体现在三个节点上:

第一,谭秦东发的帖子是否存在捏造事实、损害鸿茅药酒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从帖子看,这主要集中在标题上的“毒药”二字。那么标题上的“毒药”是否属于捏造、恶意损害鸿茅药酒的行为呢?他认为不能光看标题,还要结合文章内容来看,只要文章内容不存在虚构事实、恶意中伤的程度,仅凭一个“毒药”,还谈不上捏造事实。

第二,如果谭秦东的帖子确实有问题,那么还要考察帖子的传播情况。

第三,鸿茅药酒的订单取消是否和帖子的发布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谌江涛认为,关键还是在第一点上,即帖子是否属于捏造事实,恶意中伤损害鸿茅药酒的声誉。他认为,鸿茅药酒作为一个有争议的商品,公众有批评和评价的权利,只要不是恶意的中伤、捏造事实,就不构成犯罪,双方的争议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也就是刑法应该保持谦抑的意思。总之,公民有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司法要审慎区分恶意捏造事实和情绪化、文学夸张的表述。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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