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共享单车成为“移动的隐患” 话题榜
■本报评论员 陈曦
近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共享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抽查的结果已经出炉,这是国家相关部门首次开展对共享自行车产品的质量专项抽查。结果显示,在被抽查的24批次样品中,有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12.5%,高于近两年普通自行车的国抽不合格率,问题主要集中在反射器缺失和脚蹬间隙不合格。
如果我们稍微了解一下自行车的基本构造和运行原理,就会发现反射器和脚蹬间隙,与使用者的骑行安全密切相关。作为一种能在夜间或黑暗环境中反射光线的装置,反射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国标规定应在自行车前、后、侧及脚蹬处安装反射器,共享单车缺失反射器,就像汽车夜间行驶不开车灯一样危险。至于脚蹬间隙的设置,也不是能“任性而为”的事儿,国标规定自行车在倾斜25度时,脚蹬上任何零部件不能触及地面;而有的共享单车未达标,从而导致使用者在转弯时极易摔倒,甚至造成人身伤害。
事实上,本次共享单车抽查不合格率偏高,不仅让经常使用这一“通行神器”的骑行侠们感到些许担忧,而且“惊动”了一些业内知名专家,他们纷纷表示应该对共享单车有更“苛刻”的要求,以保证使用者的安全。据悉,抽查所依据的标准《自行车安全要求》是民用标准,即最低应达到的要求;而众所周知,共享单车相比于一般家用自行车,使用环境复杂多变,使用频率更是出奇得高,本应达到更高的技术标准,才能确保骑车安全。目前用最低标准来检测它们,已经是非常宽容了;而即便是很宽松的指标,有些共享单车还达不到,拿什么来赢得人们的信任呢?
而今,共享单车行业竞争激烈,运营企业都想着压缩成本,减少开支,占领市场,攫取利润。他们虽然不是不合格单车的生产商,但却是不合格单车的投放者。一些运营企业在给生产商的谈判中拼命压低价格,甚至默许和纵容对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对批量交货的单车,疏于抽查和检测,就匆匆投放市场;而对市场上长期风吹雨淋、使用频率过高、零部件损耗严重、已处于报废边缘的单车,也懒得进行回收处理。结果显而易见,不合格的共享单车,每天都在大街小巷里“奔跑”,成为移动的隐患。
那些被抽查到投放不合格单车的运营企业,显然要为自己的过错“买单”,除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回收并报废不合格车辆外,还得“乖乖”地接受《产品质量法》的处罚。而那些不合格单车的生产商,也不应该被轻易“放过”,甭管是迫于低成本的压力,还是合作方运营企业的“授权”,让问题产品走出厂门,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有关部门也得给这些生产商开罚单,给他们一个教训,迫使其深刻反省,无论何时都严把质量关。
共享单车行业蓬勃发展,作为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原本是件好事儿;可是有的运营企业却走上了野蛮生长之路,不得不让人有所担忧。对此,不能只靠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进行调节,也需要行政部门动用“有形的手”进行干预,比如为共享行业立规矩、定标准,确保企业向市场投放安全系数更高的产品;比如对违法违规者严惩不怠,让企业不敢为一己私利而恣意妄为、损害公利。
共享单车行业蓬勃发展,作为公共交通的有益补充,原本是件好事儿;可是有的运营企业却走上了野蛮生长之路,不得不让人有所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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