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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人扫墓”成交量是0 “孔子的告诫”当牢记

南宁晚报 2018-04-07 07:02 大字

做代人扫墓生意的小武退出了这行,但只要是生意,就有人做。记者搜索淘宝发现,目前还是有个别商家提供类似的服务,费用在300~8000元不等,但是成交的数量几乎都是0。倒是一些卖花的商家提供的清明时给墓地送花的服务,生意颇好。送花的小哥,找到墓碑,放下花,转身就走。(4月6日中新网)

以往,开办“代人扫墓”业务,生意好,说明有些人热衷于“代人扫墓”。虽说“代人扫墓”引来了一些人的非议,但“代人扫墓”确实有需求,比如,孤寡老人、独居老人、海外人士等需要“代人扫墓”,而从事此业者既能帮助别人完成心愿,成人之美,也能创收,没什么不好。而今,“代人扫墓”成交量是0,似乎出人意料,但也是回归人性美德和孝心正常表达的必然。

因为明码标价的“代人扫墓”,就是一种商业行为,是把对逝者的怀念用金钱来计算,无疑会使孝道打折,甚至是对逝者的不尊重,不仅难以对子孙后代起到言传身教的示范作用,更失去了清明节应有的文化与亲情的味道,不利于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毕竟,扫墓是亲情的寄托和哀思的表达,是一种情感的交流与无言的沟通,掺不得半点铜锈味,若让商业行为入侵,本身就是对祭祖扫墓的不尊重。何况,倡导和推广“代人扫墓”,强调的是一种祭祖形式,没有温度,枉顾了祭祖的初衷。而亲情的交流与沟通是真心、实在的表达与流露,来不得半点虚假,更不许图形式、搞花架子,否则,就偏离了祭祖的情感表达和精神洗礼的轨道。“代人扫墓”,说穿了,就是完成“任务”而已。

当然,时下,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清明扫墓时出现了一些追求奢侈豪华、浪费等现象。对此,有关方面应该予以正确引导与倡议,比如,倡导鲜花祭扫的“低碳扫墓”。如身在本地,可以提倡“花祭”,在亲人墓前献一束鲜花;提倡“树祭”,在祖宗坟旁栽一棵树;如果身处异地,可以采取“网祭”、开家庭“追思会”等方式,望家乡墓地遥而祭之,大可不必图形式,花钱请人代自己扫墓。

其实,清明祭祖扫墓,是中华民族慎终追远、敦亲睦族及行孝品德的具体表现,也是教育后人不忘祖先,从先辈身上汲取无穷的精神和力量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后人建设文明、健康、和谐的现代社会和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清明祭祖,最好是能够亲自扫墓。这既是人性美德的要求,也是表达孝心的要求。毕竟,孔子在《伦语八佾》第十二章中说:“吾不与祭,如不祭。”意思是说,祭拜时,你要与祖先同在,如果不在,由他人代祭,跟不祭拜一样。倡导“代人扫墓”者和接受“代人扫墓”者当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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