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5人以“寻找民族资产”诈骗近千万 1人自封“百阳佛”
3月26日,(湖北恩施)利川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以“寻找民族资产”活动为幌子诈骗近千万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唐某等5人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本文图片均来自“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检察机关指控:
被告人唐某长期从事所谓“寻找民族资产”活动,利用一些民间神话和宗教思想自创“认祖归宗”,自封“百阳佛”,声称自己是受上天的旨意来带领人类参拜先祖、认祖归宗,跟随其“悟道”、“行善”,并交纳人民币3000元“上法船”费,即可上《八艘渡世金船》中所描述的“法船”避难,如果再交纳人民币4000元“放生费”还可在“新宇宙”中谋得职务,分得钱财。被告人唐某编造大量的虚假文件,自封国际皇家认祖归宗工作执行委员会主席、中华佛宝山九六总部有限公司等数个虚假组织的牌匾。
被告人唐某任命被告人唐大、唐二(以上均为化名)为相关组织的负责人,负责在利川境内接待认祖归宗成员。在2015年8月的放生活动中,被告人唐大以活动主办方秘书长身份致辞,此次活动被告人唐某收取“放生费”人民币30余万元。在2016年9月的放生活动中,被告人唐大、唐二负责人员接待。同时,被告人唐某授意被告人唐二在利川市某银行开户,负责管理该账户上的“上船费”和“放生费”共计人民币170万元。
2016年5月,被告人唐某在湖北省某市为其妻治病的过程中结识了被告人齐某和谷某,并任命二人为“皇家特别工作五人小组成员”。二人通过建立微信群发展、拉拢会员,诱骗被害人交纳“上船费”和“放生费”。齐某共收取人民币811.12万元。
因被告人谷某鼓动部分成员下被告人唐某的“法船”使得齐某退还被害人人民币114.48万元,被告人齐某现金给付被告人唐某人民币362.95余万元,给杜某转账170万元,截留人民币163.69万元。
2016年10月,被告人谷某、齐某发生矛盾,被告人齐某被暂时停止活动,由杜某接替其为被告人唐某收钱,被告人齐某转给杜某人民币170万元,并收取了人民币20万元的“上法船”费。被告人谷某意图自己单独发展组织,鼓动其发展的会员下被告人唐某的法船,改上自己的法船,并让王某负责收钱、文某记账。王某在2016年10月至12月期间收取“上船费”共计人民币28.5万元,后因王某对谷某动机产生怀疑,便私自将其所收取的钱款全部退回被害人。
经湖北利川某会计事务所审计: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唐某收取齐某现金给付人民币362.95余万元、银行卡直接收取成员转账人民币219.04万元、收取杜某转账人民币170万元,另杜某处有人民币20万元现金未来得及转交给被告人唐某,共计获利人民币771.99万元。
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原题为《以“寻找民族资产”为幌子诈骗近千万,涉案五被告在利川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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