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8年底建立“污染源档案和数据库”
新华社沈阳3月28日电(孙仁斌丁非白)辽宁省对外发布信息称,即日起开始对全省的污染源进行普查,并于2018年底建立“污染源档案和数据库”,以摸清辽宁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省、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为科学治理提供依据。
据了解,此次普查对象为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涵盖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辽宁省环保厅副厅长赵恒心表示,此次扩大了普查范围,将工业园区、农村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市政排污口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到普查之中。此外,还增加了污染物普查的种类,包括汞、镉、铅、铬、砷五种重金属,以及挥发性有机物。
根据进度安排,2018年为辽宁省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通过清查建库、入户调查、数据审核汇总,建立污染源档案和数据库。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形成系列普查成果,发布普查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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