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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为宴席“定标”值得倡导

德阳晚报 2018-03-28 04:39 大字

□吴平

云南省纪委、监察委近日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提倡婚事新办、力戒奢靡,丧事简办、厚养薄葬。要求压缩宴请规模,婚事双方宴请总人数控制在200人(20桌)以内,丧事宴请规模也要规范控制,宴请每桌菜品不超过12个,其中荤菜不超过总数的一半,每桌费用控制在200元以内。(3月22日《人民日报》)

回顾这些年,无论城乡,婚丧嫁娶红白喜事费用日益增高,尤其是相互攀比之风有增无减,令人不堪重负,也苦不堪言。可是,怨言归怨言,这种不良风气却依然我行我素,不见扭转。究其原因,大家都明白,面子思想作祟,总想一个比一个办得气派,一个比一个收礼更多。这样的结果一方面增加了送礼人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造成了主办方的铺张浪费,“死要面子活受罪”。

其实,婚丧嫁娶为什么就不可以办得“精简”一些呢?为什么就不可以搞个“上有封顶”呢?虽然城乡人群收入有差别,消费水平有差别,酒店以及酒席档次有差别,酒席分高中低档,那么收礼是不是也可以因地制宜,按档次分个高中低呢?比如婚丧嫁娶的主办方可以先搞个预算,选择哪样的酒店,菜品如何搭配,保证吃好喝好,不浪费,一桌多少钱,人均摊下来多少钱,然后量入为出收礼在多少金额以内,如同大家AA制聚餐一样,办事的不贴钱,送礼的也不觉得有压力?

人们历来办婚丧嫁娶红白喜事都喜欢大操大办,讲气派绷面子,收礼自然就想“多多益善”。其实这种风气在很多地方慢慢已经变成了一种拜金“恶习”,成了一种“买卖”,收礼要记帐,为的是日后还礼有个数,一般情况下,为了尊敬对方,还礼比收礼要高,于是这礼金就逐年“水涨船高”,直到高成了沉重的压力与负担。

云南省纪委为当地农村婚丧嫁娶“定标”为200人以内,每桌200元以内,估计也是从当地的经济状况实际出发,既考虑了送礼人的负担问题,也考虑了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问题,同时还考虑了把事情办得恰到好处的问题,既要考虑闹热,又要考虑节省。

200人以内的规模,200元一桌的标准这样的“新事新办”虽然出现在云南农村,也许仅是“试点”。但笔者觉得这种“定标”做法还是值得借鉴与倡导的,大家都可以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不同经济状况来具体实施。比如大城市、大酒店就按“大”的标准;中等城市、中档酒店就按“中”的标准;小城镇、小餐馆、农村坝坝宴就按“小”的标准……尽管如此“定标”显得有些刻板,有些“教条”,甚至显得有些“不近人情”,但是“话丑理端”,充分考虑到不增加亲朋好友负担,不造成铺张浪费,不会有更多的怨言,同时也能把事情办好的大原则下,不妨也是一种值得尝试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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