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教育振兴乡村的基础和关键性作用
潘铎印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其中,在明确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这一重点的同时,强调要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充分发挥教育在乡村振兴中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切实夯实乡村振兴的教育根基,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助力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最终要靠人才,而人才的培养要靠教育。对乡村来说,学校既承载着知识传播、灵魂塑造等功能,更为乡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所以,农村教育在乡村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教育是我国义务教育的大头,又是我国教育的最薄弱所在,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难点和重点。不管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以教育公平推进社会公平的角度看,还是从办好农村教育以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角度来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不少政策,大力支持农村教育事业,农村教师的待遇水平、生活条件、晋升渠道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一些农村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速度仍然落后于时代进步。截至2016年底,全国仍有上千个县(自治县)没有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一些地方虽然通过了督导评估认定,但也属于“飘过”,离“高位均衡”尚有一定距离;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比例过去一直偏低,近年来虽然加大了投入力度,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一些地区,优秀人才不愿意到乡村学校任教,农村教师队伍出现“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的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农民生活幸福与否关乎乡村能否振兴。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补齐农村教育短板非常重要。要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改善办学条件,健全资助机制,夯实乡村振兴的教育根基,为乡村振兴培养储备一批优秀本土人才,提供人才支撑和保证。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乡村教育则是帮助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的基本通道。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将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地区教育差距。面对乡村教育的短板,当务之急是要下大力气、用真功夫解决乡村教育存在的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等普遍性问题,着力改变乡村教育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状况,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用优质教育为乡村振兴注入更多活力。要加大乡村教育投入,特别是重点加大向农村教育薄弱地区倾斜力度,强化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通过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推动城市优秀教师向乡村流动、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等改革措施,提高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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