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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院长:建议将广州、深圳纳入互联网法院试点范围

澎湃新闻 2018-03-10 12:35 大字

龚稼立

2017年8月18日,全国第一家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试点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在今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高院院长龚稼立建议,推动扩大互联网法院试点范围,将广东的法院,如深圳、广州的法院也纳入试点范围。

3月10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最高法和最高检的工作报告。龚稼立在发言时提出上述建议。

龚稼立说,广州、深圳都是全国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涉互联网企业集中,涉互联网案件相对比较多,这两地法院都具备较大的人力和技术上的优势。“希望能够推动扩大互联网法院范围,使广东更好地先行先试,为全国法院提供更丰富的实践样本。”

针对当前的司法体制改革,龚稼立建议,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特别是重视提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进一步解决部分基层法院审判力量的不足问题。

龚稼立说,广东珠三角法院办案数量比较重,但中央政法编制有限,不可能增加编制。因此,希望最高法进一步完善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制度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机制。

此外,龚稼立还建议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跨境商事纠纷的机制,加强指导广东在广州、深圳、珠海自贸区法院基础上,完善诉调对接机制,与将来陆续要建立商事等仲裁机构衔接,更有效地解决跨粤港澳投资纠纷,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好的营商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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