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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内禁捕

北海日报 2018-01-20 09:33 大字

据新华社武汉1月18日电(记者黄艳)湖北今年在境内83个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永久性禁捕,年底前全部完成。这项有别于长江禁渔期禁渔的制度,有利于加快推进长江生态大保护。

记者18日从湖北省水产局了解到,去年底,农业部正式发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决定2018年1月1日起在上述保护区逐步施行全面禁捕,湖北83个保护区在全面禁捕名录之列。实施全面禁捕后,保护区范围内将禁止一切捕捞行为,特别是对“电、毒、炸”等严重破坏生态的非法捕捞行为,将严厉依法查处打击。

据了解,湖北长江宜昌中华鲟保护区、圣水湖黄颡鱼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10个保护区所在地地方政府,日前已向社会发布禁捕通告,今年1月1日起率先实施全面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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