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都给“冰花男孩” 真的好吗?谁说了算?
最近,云南鲁甸县新街镇转山包小学三年级学生王福满因满头“冰花”赶去上学走红网络,社会各界纷纷捐献爱心。不过,一些质疑的声音也随之而来。有网友发帖称“捐赠机构收30万元善款“冰花男孩”仅得500元,无法保证把捐款全部用到孩子手上”。
对此,鲁甸县教育局局长陈富荣回应称,目前王福满家所收捐款约为8000元,全部来自个人或组织的上门捐赠。而来自全国各地的所有捐款已达30万元左右,将被用来救助更多类似学龄儿童。
给“冰花男孩”的爱心捐款是给他一个人,还是给更多孩子,究竟谁说了算?
把捐款全给“冰花男孩”,并非最佳方案
在质疑当地有关部门的决定之前,不妨先看一看“冰花男孩”所身处的环境。转山包小学位于海拔2800多米的山顶,冬天最低温度在零下15℃左右,属于乌蒙山冷凉片区的高寒山区学校,也是鲁甸36个边远贫困学校之一。据陈局长介绍,类似学校全县有45所。
也就是说,与“冰花男孩”一样,甚至更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确实为数众多。如果把爱心捐款统统交给“冰花男孩”,对于解决当地学生的教育、生活困难,并非最佳方案。
目前,鲁甸已对海拔2000米以上的学校,每个教室安装了2个取暖器;对海拔2600米以上区域的学校,按照每个学生1顶帽子、1件棉衣、1双手套、1双鞋子的标准给予保障。要满足上述条件,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不能因为“冰花男孩”的形象深入人心,就忽视了其他孩子。
更重要的是,当地党委政府委托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统一接收捐助资金。而在接受网友捐助前,当地机构也已明言:“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建议网友为昭通广大贫困孩子捐赠,而不仅只对孩子个人。”
按照2016年出台的《慈善法》之规定,只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募捐活动。所以,既然捐助活动由云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安排,那么统筹资金使用和物资发放情况的权利和责任也归于该组织。当然,《慈善法》也不限制个人求助的权利。但是,迄今为止,“冰花男孩”及其家属,并未曾在网络上公开发布求助信息。
陈富荣回应称,如果将所有捐赠全部交付给王福满,“反而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也辜负了捐助者们的初心。”部分网友的不满,显然集中在后半句。如果有网友捐款的初衷就是想帮助“冰花男孩”,此时无疑有“被代表”之感。因此,对于本次活动的性质和目的,有关部门应再做一些详细介绍和解释,在措辞的选择上更为严谨一些。
呵护公众爱心,这一次官方回应很及时
值得深思的还有,“30万元善款冰花男孩仅得500元”的标题为何能迅速引发舆论风波?其中固然有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而煽情之故,但许多网友未看内容即开喷的心理,更值得玩味。
2017年,“一元画”“同一天生日”等慈善捐助活动,一开始都有良好的初衷、新颖的形式,得到公众积极的响应。可喧闹过后,这些活动留下的却是一地鸡毛。公众投向慈善活动的信任额度一再被透支,其恶果已经反映在“冰花男孩”事件中。说到底,网友们最担心的就是,献给“冰花男孩”的满满爱心,会否重蹈覆辙,从此下落不明?
《慈善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在统一的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信息,并免费提供慈善信息发布服务。”好在,昭通市青基会已经向社会今天公布了“冰花男孩”善款去向:
截至1月15日15时,累计收到3579笔善款,共计503067.74元人民币。17日,团省委、云南省青基会累计下拨703067.74元在昭通市各县区开展“青春暖冬行动”暖冬补助发放活动。这种精确到一分一角的信息公开,正是公众和舆论期待看到的结果。
“冰花男孩”和他的小伙伴们受捐助的经历,可谓一波三折。但此事留下的宝贵经验,更是弥足珍贵。强调信息公开、及时回应舆情,仍是慈善捐助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不至走样的基石。若能通过“冰花男孩”事件的圆满解决,给予公众积极参与慈善捐助的信心,则可望形成可喜的多赢局面。
平心而论,当地孩子得到的捐款并不算多,也未必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他们的生活。那么,当地政府是否能建立长效机制,让更多网友、百姓的爱心源源不绝地汇入鲁甸、汇入其他贫困地区?这是公众更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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