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名反被淘汰
主持人: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第一,“80后”公务员李自阳在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的副科级领导岗位“公选”中,却被以“工作经历”不等于“岗位经历”为由刷下。日前,该区组织部门回应称:“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歧义,如果再有招聘或者公选的时候,我们会注意一点。但这次的结果不会更改。”
郭文斌(浙江教师):“公选”考试笔试面试第一,居然被淘汰了,原因仅仅是因为“工作经历”不等于“岗位经历”,可在报名审查时却不明着说,等到出结果了,才来说“工作经历”不等于“岗位经历”,这让人怀疑,想录取你,不管你什么情况都没事;不想录取你,哪怕你考第一也没用,这显然是“自由裁量权”在起作用。只要手握“最终解释权”,想怎么解释都行,这实在太荒唐了。
主持人:类似的事情并不鲜见,严肃的招聘工作如果可以随意“解释规则”“改变规则”,公平、公正从何谈起?
朱忠保(广东教师):事实上,近年来多地爆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考生因“专业不符”被拒绝录用的事件。“世界史”不属于“历史学”,“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不属于“中国语言文学”……“咬文嚼字”式的人才选拔在网上争议不断,被公众质疑有关部门是在滥用“自由裁量权”,背后难免存在“因人设岗”和“萝卜招聘”。应警惕人才选拔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避免为“因人设岗”“暗箱操作”留下解释空间。
主持人:面对这样的招聘,“第一名”李自阳一定很憋屈,公众也有很多疑问,此事显然不能不了了之。
李记(河南媒体人):按照当地组织部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李自阳被“刷下”是因为其工作经历“组织上不认可”,但问题的关键是,在这件事上,到底是谁代表了“组织”?又是谁在以“自由裁量”的名义滥用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将会继续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自己的情况”的李自阳,需要一个说法;如何避免公选考试中滥用“自由裁量”事情的再发,同样也需要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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