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黑名单”打假具有推广价值
杨玉龙
近年来,当事人利用伪造证件和虚假材料办理公证的情况日益增多。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各公证处在加强内部培训的同时,引入技术手段辅助公证人员核查。部分公证处还建立了“黑名单”,将造假当事人记录其中。记者从北京市公证协会获悉,两年来已有近600人被列入“黑名单”。(1月14日《新京报》)
“假人”“假证”办理公证现象的存在,一则是因为私利,比如为卖房找“假妻子”顶包骗公证,二是因为造假成本太低。事实上,骗取公证,不仅不道德、不诚信,也有可能触犯法律。《公证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证“黑名单”遏制骗取公证无疑可圈可点。据了解,北京全市公证系统将建立欺骗公证黑名单诚信查询系统,造假者只要被一家公证处发现,全市所有公证处将一并拒绝为其办理相关公证;且均会将其录入个人诚信档案,被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人,在工作、生活中将受到诸多限制。这就意味着,骗取公证也将会处处受阻。
公证“黑名单”也是公证机构在恪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同时,让公证“黑名单”的功效发挥到最大,也需要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跟进。对于骗取公证的行为也需要立足于防范与打击,诸如公证“黑名单”就是可行之举,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新闻推荐
新华社北京1月15日电(记者周欣)美国时间14日,为期4天的美国职业游泳系列赛奥斯汀站比赛全部结束,正在美国训练的中国泳将参加了比赛,共收获6金4银1铜。15岁的李冰洁独揽女子200米、400米和800米自由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