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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撕毁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 派出所发“史上最强通告”

华商报 2018-01-08 02:45 大字

1月6日下午,云南省昆明市永昌派出所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回应称,网上热传的“史上最强通告”确系该派出所于2017年11月29日发布的。

“具体情况和通告上写得一样,就是我们辖区内出现了一些扰乱社会治安的情况。”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称,通告上出现“凡是撕毁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的字眼,也是经由领导同意才发布的。

警方:发通告治理辖区金融环境

1月6日,一条名为《昆明永昌派出所发出史上最强通告:凡是撕毁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的图片,在微信朋友圈热传。通告发布于2017年11月29日,落款留有永昌派出所,并且盖有红色公章。值得注意的是,通告的标题上方,非常醒目的标注着一行字:“凡是撕毁此通告者,一律治安拘留”。

据悉,永昌派出所辖区内出现了小额信贷、金融资讯、网上理财等公司,这些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打架等情况,也使得多名市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经派出所核查统计,共有60家以上的公司,集中在云纺国家商厦写字楼、东南亚商城写字楼,这些公司多为诈骗公司,坑蒙拐骗,骗取人民群众的钱财,严重扰乱了辖区的金融环境。

派出所的通告显示,为了整治社会治安环境,现西山公安分局正在严厉打击各小额信贷、金融咨询、网上理财等公司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居民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同时也请以上各公司必须依法经营。记者还看到,通告中留有永昌派出所的电话,并提醒违法犯罪分子,违法犯罪都要付出代价。记者与派出所工作人员取得了联系。该工作人员确定通告的真实性,但对于通告上方的标注字眼和撕毁后触犯的法律法规等问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律师:撕了就拘找不到法律缘由

“这个撕毁通告,给予治安拘留的问题,确实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找不出缘由。”据北京李长青律师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文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据《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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