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银川检方发布涉众型非法集资典型案例 嫌疑人设立多家空壳公司吸引投资

西北信息报 2018-01-04 12:46 大字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该院3年来查处的涉众型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总体来看,银川市检察机关受理非法集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从办理的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实施不法行为前注册成立投资公司,紧接着便着手实施非法集资,其成立的公司多为空壳公司。同时,非法集资犯罪多数是共同犯罪,嫌疑人之间分工明确,且成立多家公司,开立多家银行账户,资金去向也十分复杂,为案件侦查带来较大困难。办案人员发现,在一些案件中,实施集资诈骗的人实为多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常以其所属的一家公司为担保,为同属其控制的另一家公司融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嫌疑人为了给当事人留下公司规模大、效益好的印象,往往将其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注册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并以其中一家公司为担保人,为其他公司融资。

同时,嫌疑人为了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往往会按照事先分工成立两家公司,由不同的嫌疑人任法定代表人,向被害人传递“投资款”投向了投资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公司的假象。

在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中,嫌疑人最常见的诈骗方式是以高息为诱饵,诱使被害人不断投资。如贺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贺某某通过指使业务员在人群较为集中的市场等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吸引被害人投资,通过向被害人承诺随存随取、存款当天提前支付利息、多次存款利率会不断提高等优惠条件,吸引被害人不断投资,被害人孔某某先后3次投入共计34万元,利率从15.6%提高到19.2%,最终因贺某某资金链断裂,孔某某无法收回本金。

再如吕战锋等人以宁夏乾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虚构投资事实,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虚假宣传等方式,在银川市兴庆区向不明真相的群众散发融资宣传彩页,不计后果非法向他人集资。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乾丰达公司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期间吸收公众存款涉及被害人数118人,吸收公众存款共计2620多万元。2017年7月,宁夏高院二审判处吕战锋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5万元。

此外,由于网络集资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征,所以一些犯罪嫌疑人借助网络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申东

新闻推荐

河北:将在雄安新区等四地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

雄安新区以“一次性的承诺”改革“一箩筐的审批”。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河北省将对《河北省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河北省政...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