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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缘何提不了车 元旦消费当心被不法商家“套”住

柳州日报 2018-01-01 11:24 大字

日报消息(记者江宏坤,通讯员张婷)今天是元旦,很多商家都会趁着节日消费热潮开展打折促销活动,不少消费者很容易被“套”住,急急忙忙交定金,继而引发消费纠纷。日前,据市工商局12315的统计,2017年1月1日至12月24日共受理有关定金投诉咨询661件。

据介绍,这些定金纠纷多集中在汽车、家具家居用品、房屋装修、摄影服务等方面。为此,12315工作人员通过关于定金的消费纠纷案例,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学会维权。

市民韦先生反映,去年9月中旬他在某4S店买车,当时双方商定汽车总价款为14万元,他交了5000元定金,签订了购车合同,双方约定3个月内提车。不久后,商家告知其要推迟一个月才能提车。而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1.6升排量及以下汽车购置税将恢复10%的税率,而现在只要7.5%。按照新规,韦先生的购置税要增加3500元。为此,韦先生要求商家承担多收的3500元购置税,但遭商家拒绝。商家给出的解决方案是:退回定金或换另一款车型,但被韦先生拒绝。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双方协商一致,韦先生同意换另外一款车型。

12315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与经营者:《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消费者如遇到购买商品需交付定金的情况时,应理性消费,特别是老年人消费,应与家里人商量确认以后再交定金,尽量不要缴纳高额费用;同时,为了方便日后维权,消费者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商家在合同、票据上写明自己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规格、型号、数量、类别等信息,并核实票据信息后再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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