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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江淮时报 2017-11-17 11:33 大字

■江苏省工商联

目前,江苏民营经济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同时,也有一部分民营企业陷于困境而导致其发展信心严重不足,建议今后要积极采取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第一,真正依法推动和落实民营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政府要切切实实地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许可对民营经济进行引导、帮扶和监管。另一方面,民营经济必须依法经营和发展,切实消除社会对于民营经济的偏见。依法推动和落实民营经济的发展,一是要对现有涉及民营经济管理的法律进行梳理和完善,从宪法层面肯定私有经济及私有财产的长期合法地位,形成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私有产权保护的整套法律体系,为民营经济依法发展提供完整的法律依据。二是落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立法,并对法制拥有民主监督的权利。三是设立专门机构受理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申诉,有效避免执行层面的法律失准现象。

第二,引导民营企业家正确认识和把握经济形势预期。一是举办高层次的宏观形势报告会,邀请外事部门、经济决策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等,就国内外经济与政治发展状况及其可能的趋势进行分析,帮助民营企业家获取全景式的信息,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而误读误判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二是进行有深度的政策解读,对涉及到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要制定明确的实施细则并广而告之。三是避免目前促进民营企业发展政出多门、着力不一致的状况。四是组织必要的交流考察,开拓眼界,进而增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信心。五是倡导科学的思辩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家全面准确地解读多元复杂的社会经济政治现象。

第三,进一步创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发展的社会环境。一是积极构建和形成经济新常态下良性互动的政商关系,政府要尽可能运用多种方式主动给予帮助和扶持,为他们排忧解难,增强发展信心,共同面对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二是真正把市场还给民营企业。要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各类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大力降低各种产业和行业的准入门槛。注重抓好政策的落地工作,避免因约束条件导致原有政策的闲置,使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处置民营企业突发的各类问题。一是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依法办事。如一次告知项目各类手续办理的程序和要求等,法律规定时限内未予批复的视为许可,对民营企业慎用查封、扣压、冻结等手段,对企业经营者慎用限制人身自由等司法手段等。二是要充分肯定并大力宣传民营企业的地位和贡献,在看待和认识民营经济的问题上坚持“三个自信”,做到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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