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残疾学生可获12年免费教育
新华社长沙电(记者谢樱)记者14日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长沙市实施〈湖南省残疾人扶助办法〉细则》近日出台,将惠及30多万残疾人。
细则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学生、残疾人家庭学生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按照规定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费用。实行统一校服和统一发放作业本的,由财政免费提供校服和作业本。
对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和考入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就读期间,按照3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资助。对参加高考、研究生考试取得入学资格的残疾学生,录取当年按照专科4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层次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对参加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历(位)证书的残疾人(以文凭发放日期为起始时间的两年内),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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