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周梅森回应:决不向碰瓷妥协
近两天,网上在流传着一则作者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周梅森《人民的名义》涉嫌抄袭她的作品《暗箱》,并且索赔1800万的新闻,网上也流传着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日受理刘三田的诉讼服务公告书的照片。
该《诉讼服务告知书》中显示刘三田起诉周梅森与上海利达影业有限公司、天津嘉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
刘三田的律师陈有西向媒体确认,原告方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完全模仿抄袭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完全雷同模仿。”并要求停止《人民的名义》的一切播出、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索赔经济损失1800万元。
11月5日上午,澎湃新闻就此事采访了周梅森。
周梅森称:“此事对我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简直就是碰瓷,我认为她的这种行为涉嫌敲诈,我们一切法律上见,我决不妥协。”
周梅森认为刘三田在网上晒出诉讼服务公告书,是在恶意左右舆论:“大众会认为法院受理了,就有侵权事实存在。但是我们的群众不了解,从2015年司法改革以后,就是有案必理,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只要符合了立案的形式要件,法院来案就立,至于事实的对错要到法庭上去说。她跟我要1800万,她诉讼费就要交20多万,如果七个工作日不交,法院就会其认为是撤诉。还有几天时间,我现在盼着她交诉讼费,立案,赶紧把起诉书送给我,我们好去法庭上说明白这个事。”
对于刘三田,周梅森说,到现在就只知道她是个女的,此外一无所知。周梅森说:“有网友查到她那个《暗箱》2011年1月在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时候首印只有1000册,试问怎么可能进入了我的眼帘,她还说《人民的名义》宣传方骂她,对于这种纯碰瓷的行为,我认为其涉嫌敲诈。”
此事发生以后,周梅森发出严正声明,其中第六条为:“在此我严正声明,欢迎全国和世界各地读者一起审视我的小说和影视作品,向所在地法院举报我的任何一部作品的‘抄袭\’问题,只要中国境内、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家法院做出‘抄袭\’裁决,本人除接受法律处罚之外,另重奖举报者人民币十万元。”
周梅森说,他勇于承担,“十万之诺”说话算数,“她和她的律师团队什么的,我一个都不饶恕,我一定要廓清创作界的生态环境,我是做原创的,认认真真写作的人。这种恶意诉讼如果得不到公正的审查,对于原创者的创作是很沉重的打击。我是一个绝对不接受任何侮辱的人,她跟我要1800万,我哪怕只要一块钱,我也要让对方接受这个教训。”周梅森说。
周梅森说,他新的小说刚开了一个头,这个小说他已经酝酿了几十年,现在他被迫停下写作,来处理这个事情。
刘三田的律师方指出:“原告作品《暗箱》围绕老国防厂——一石厂的改制、收购展开。一石厂氯气罐爆炸事件,暴露出工人、 企业、政府的三方矛盾,一石厂并购及江东半岛开发过程中暗箱操作的内幕一步步被揭开,真正的幕后黑手——崔市长、南岭省长、老首长等层级递增官商勾结关系网,逐渐浮出水面。被告剧本、小说和电视剧作品《人民的名义》,使用了原告作品中核心的、独创性戏剧性功能的表达,围绕老国营企业大风厂的改制、收购、 破产、重建,以黑社会暴力强拆工人护厂引发的火灾事件,作为矛盾制高点,暴露出幕后的——丁义珍副市长、祁同伟省公安厅厅长、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副国级赵立春等层级递增至副国级高级官员,官商勾结 贪腐事件内幕。”
周梅森在声明中回应:“从新闻中得知,这位作者所诉内容极为荒唐。中国的国企改革三十年了,因为体制的原因,历史的原因,特有国情的原因,全国各地的国企改革所遇到的问题、困境、处理的方法及官场上的官商勾结产生的腐败,都具有极大的相似性,这位作者不能因为自己写过一部这样的文字就不让其他作家再写。”
周梅森 视觉中国 资料图
“我本人并非心血来潮突然写了一部《人民的名义》,三十年来我一直密切关注中国的国企改革,在我此前的许多长篇小说和同名电视剧中都涉及到了国企改革,有几部就是以国企改革官商勾结为核心事件的,比如——《人间正道》、《中国制造》(央视出时的电视剧改名《忠诚》))、《绝对权力》、《国家公诉》、《至高利益》、《我主沉浮》、《我本英雄》、《梦想与疯狂》这些小说和电视剧的问世时间在1996年至2008年之间。其中四部剧在央视黄金一套出,按这位作者的诉讼逻辑,他(她?)的这部习作是否抄袭了我此前的众多作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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