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据新华社天津11月1日电(记者 周润健)继今年4月出台多项政策之后,天津市近日再次出台多项降低税费负担、融资成本和物流成本的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天津市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7年5月1日起,取消新建住宅配套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费。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天津市设立的道路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工本费、人防工程使用费、拆除公厕补建费和街道整修工程补偿费,停征停车场易地建设费、(园林绿地)异地补建绿地代建费。自2018年1月1日起,取消住宅气源发展费。
此外,还包括清理规范部分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标准;降低两项政府定价项目的收费标准;降低、暂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天津明确表示,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取消25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19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取消20项行政许可中介要件,降低增值税税控系统产品及维护服务价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
为降低能源资源成本和物流成本,天津还规定,降低用电和用水价格,取消电气化铁路配套供电工程还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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